泾阳县苏菲亚婚纱影楼诈骗群众钱财20余万元

2017-08-21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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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阳县苏菲亚婚纱影楼,自2016年以来以拍摄活动为由大力宣传非法集资,以每人200-1000元不等资金参加活动,现统计人数200余人涉及金额20余万元。活动最初拍摄基本正常,后期就不再联系客户,置于有些客户拍摄完之后连照片都没有拿到,有的客户看预定拍摄时间到期了前去影楼咨询,谁知前往之后才发现苏菲亚婚纱影楼关门转让了,转给了一个名为格林童话的摄影机构(最后才知道这个是同一个老板开的)改名换“姓”,群众咨询老板说他们负责后续事宜,可是没曾想这又是一个骗局,导致有的群众再次被诈骗。

现受骗群众自发联系起来成立维权群,集体写书面文件上交相关部门进行报案,可是到了县公安局,公安局领导不予受理案件说这事不归他们管,并且说“苏菲亚老板钻了法律的空子,他们管不上”,后又去了县人民政府,政府部门说这个事你要找公安局,他们不断推来推去。群众们有的说这个老板公安局内部有人,难道真的有人就可以这样搞违法的事情吗?

还请相关上级领导就此事给予说明,到底公安局该不该管?该不该立案调查?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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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阳县回复“苏菲亚影楼诈骗群众钱财”问题
泾阳县
2017-09-06 16:38

泾阳县政府办回复:接到贵单位转来关于网民留言反映我县苏菲亚影楼诈骗群众钱财20余万元问题的信件后,我县高度重视,迅速组织相关部门调查,现就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2017年6月27日,谢唯一、谢海艳、张慧三人到泾阳县公安局报案,称其2016年8月份在泾阳县城金柳村苏菲亚婚纱影楼交200元现金订的拍照单子,现影楼关门无法拍照,也找不到该影楼老板李静华,称其被骗,并提供一百三十八人的缴款单复印件和委托书。

经泾阳县公安局调查,李静华系泾阳县城金柳村苏菲亚婚纱影楼法人,于2014年成立泾阳县苏菲亚婚纱影楼。2016年8月份,该影楼做活动交200元享受1558元套餐,当时参与拍照活动的顾客较多,现有部分顾客未拍照。2017年5月11日,该影楼因房费等问题关门倒闭,李静华在苏菲亚婚纱影楼门口墙上、大门上粘贴通知,并在微信朋友圈发通知,告知众顾客:苏菲亚婚纱影楼因各种问题无法继续经营,现已安排人员继续为未完成拍照的顾客拍照,解决相关事宜。

自2017年5月11日,李静华联系泾阳县金色童年为未完成拍照的顾客继续拍照,现已有部分顾客到金色童年完成拍照,部分顾客拿着苏菲亚婚纱影楼的缴费单到李静华母亲经营的冯凤超市协商兑换物品,自愿放弃拍照。

综上所述,谢唯一、谢海艳、张惠等人向公安机关反映李静华诈骗其拍照费一事,经泾阳县公安局调查认为李静华的行为没有犯罪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之规定,对李静华涉嫌诈骗拍照费一事不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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