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南县人民政府回复:我县收到网调字〔2017〕第0899号调查函后,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安排县政府督查室和县国土局进行了调查走访,现就问题调查核实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网友“商南人”反映我县至今未划拨宅基地的问题。按照现行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应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张榜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再报镇政府审核后由县国土局审批。同时申请宅基地的村民必须是本村民小组成员,且符合一户一基的政策,宅基地选址必须符合镇村规划,建房用地也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用地标准。
经查,网友“商南人”反映的是我县城关街道办东岗村宅基地申请划拨问题,属县城规划区范围。近年来,随着我县县城规模不断扩大,基础配套设施不断完善,城区规划范围内各村已没有可用来供村民建房的预留土地。因此,县政府自2004年起就停止了县城规划区范围内的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涉及东岗村、西关村、南街村、富家沟村、二道河村等五个行政村,2004年后未再向上述5个村分配宅基地建房指标。目前,这5个村都不同程度存在群众住房困难的问题,但无建房用地,又不符合我县县城建设总体规划,县国土局一直无法办理宅基地审批手续。
为切实解决我县城区群众迫切需要改善居住条件的愿望,近几年,县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解决群众住房困难问题。一是先后规划建设了黄家坡安置区、塔坡安置区、聚贤街安置区、五里牌安置区,用于解决城区拆迁户、住房困难户的住房问题;二是同意二道河村利用仅剩的一点村集体建设用地,建设村民集中安置楼解决群众住房困难问题;三是在实施西关、南街村棚户区改造过程中,采用市场化运作,全部实行货币安置,积极引导城区住房困难群众购买商品房解决住房困难的问题。四是对暂时买不起住房的城镇困难群众,只要符合申请保障性住房的条件要求,我县均会将其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提供过渡性住房,解决群众住房困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