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未央区天朗御湖幼儿园收费“霸王条款”

流风
2017-08-17 09:26
点击数:

1,2017年4月份学前儿童预报名,收取托费及衣物被褥费2700元,当时没有开具任何收费票据,涉嫌收费不开收据;

2、6月份上了12节体验课(半小时/次)后,近期(8月份)通知缴纳入园费时,园方老师变卦了,说2700中是体验课和义务被褥费,不包含9月份托费,涉嫌以“特色教育为名另行收取费用”。

3、近期通知新入园儿童,必须购买教科书(298元),且没有任何收据发票,涉嫌“为收取费用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

4、近期通知新入园儿童,必须一次性缴纳半年(5个月,每月1990元),否则不准入园。而该园其他年级学生则继续按原标准(一次缴纳1个月费用)执行,涉嫌不公平收费。

恳请相关部门能予以关注,解决学龄儿童入园的燃眉之急。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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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7-08-17 09:26
已转交 2017-08-22 17:33
已反馈 2017-09-05 17:09
已反馈 2017-09-05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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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回复“天朗御湖幼儿园霸王条款”情况
经开区
2017-09-05 17:09

经开区网信办回复:网上與情调查了(西调字【2017】10879号)已收悉,关于天郎御湖幼儿园收费涉嫌收费不开收据等部分“霸王条款”的问题后,我委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对涉事幼儿因进行调查了解,现将调查后的情况回复如下

1、关子2017年4月份学前儿痛预报名,收取2700元费用未开票的情况:

天郎御湖幼儿园4月份开始预报名,并向家长开具7、8月保教、伙食费1990元和代办费710元的收款收据;8月中句开学时,幼儿园统一发放学费收据机打票1990元,因710元为衣物被褥代办费,票据由生产厂家向长提供,目前,该生产厂家正在办理票据中。

2、关于六月份上了12节体验课,2700元是体验课和衣物被褥费,不包含9月份托费的问题。经了解,幼儿园是从6月16日至7月15日采取家长陪伴入园的半日托,8月15日至31日幼儿独立入园的全日托形式,大大减轻了幼儿的分离焦虑。此项收费在家长办理入托时口头告知家长收费项目及金额。

3、关于新入园儿童,必须购买教科书298元,且没有任何收据发票的问题,幼儿园采取家长自愿订购的形式,费用由家长直接转账给出版社,书由出版社委托给幼儿园,统一发放。幼儿园未收取教材费用,故无法提供收据发票。

4、关于新入园儿章,必须一次性缴纳半年托费,而其他年级学生按月缴纳的问题,经核实,幼儿园依据《陕西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幼儿园入园幼儿按月或按学期收取保教费。幼儿园对家庭困难的新入园幼儿,可由家长提出申请按月缴纳,如有异议可向未央区教育局、未央区物价局反映情况。

特此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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