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邑县丰泽苑小区开发商乱收供电、供水、管网费6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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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08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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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邑县丰泽苑开发商向业主乱收费,供电,供水,管网费共计人民币6800元,但是这些费用都在房价里包含了呀,希望有关单位能够出面调查,帮助业主讨回公道。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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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转交 2017-08-09 17:45
已反馈 2017-11-02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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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邑丰泽苑小区乱收费 建议业主通过诉讼解决
旬邑县
2017-11-02 11:34

旬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我局于2017年10月28日,收到丰泽苑小区业主反映关于丰泽园小区乱收费问题的信访件,反映内容为:开发商向业主乱收取1、供水供热管网2000元/户;2、供电增容2000元/户;3、公用设施费2800元/户共计6800元,接件后我局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会议,安排相关技术人员深入小区了解情况,现将调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丰泽苑小区属于陕西丰泽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旬邑分公司于2014年开建,现建成商品房共216套,其中回迁户22户;其中目前已和陕西丰泽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旬邑分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达成购买协议的156户。

二、调查情况

经调查,陕西丰泽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旬邑分公司,除房价以外向业主收取的费用有1、供水供热管网2000元/户;2、供电增容2000元/户;3、公用设施费2800元/户共计6800元,在调查过程中我单位要求该开发公司提供已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件五份,在该五份合同中均有:“附件四:合同补充协议”其中第七条明确说明:部分户外工程的收交。供电增容材料费2000元,公用设施费2800元,供热供水管网材料费2000元,共计人民币6800元,由买受人承担,随房款一次性收交,不足部分由出卖人托底。补充协议上均有购买者的签字和指印。

三、处理意见

在掌握以上调查的情况后我单位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现场调解,但未达成一致意见。同时,调查人员就此事问题专门咨询了县司法局及相关法律人士。一致认为,此问题已超出了我局行政执法的范围,属于合同纠纷,业主应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特此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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