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阳县黑河镇大黄院村搬迁安置户移民搬迁补助去哪了?

白浅
2017-07-17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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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

我是陕西省汉中市略阳县黑河镇大黄院村分散搬迁安置户刘忠侠,属于高山扶贫移民搬迁,原住址大黄院村岩房山组土木结构房屋已成危房,2014年在大黄院购宅基地,自建房分散户安置。已按要求申报完宅基地使用和陕南移民搬迁各项手续申请,但至今没有拿到陕南移民搬迁补助款,找镇政府和包村干部几次,被告知陕南移民搬迁补助政策已结束,而据我了解,陕南移民搬迁自2011年起用十年的时间,搬迁高山地区和受地质灾害威胁地区的群众,为什么同村人都可以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而在我这政策不一样了,不能享受国家同等优惠政策,多次向村镇反应,困难重重,不能按政策落实执行,我的移民搬迁安置补助款是否被别人侵占,还是当时填的陕南移民搬迁安置申请干部根本没有给我上报,请上级领导认真调查核实,还我公平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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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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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阳县回复“大黄院村安置户无补助款”一事
略阳县
2017-08-10 16:09

略阳县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办公室回复:通过调查了解,2011年陕南移民搬迁工程实施以来,黑河镇先后在大黄院、五郎坪修建集中安置点2个,安置陕南移民搬迁户共200户;

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以来,该镇共在大黄院、五郎坪、黑河坝、李家坪修建集中安置点4个,安置312户。2011年—2016年,该镇陕南移民搬迁分散安置32户,2017年无同步搬迁(指非贫困户搬迁)任务。从安置规模和安置方式就可以看出,我县移民搬迁严格贯彻落实了省、市“以集中安置为主,分散安置为辅”的移民搬迁政策(2011年-2015年,我县每年实施陕南移民搬迁1000户左右,集中和分散安置按9:1控制,分散安置指标每年全县不足100户),受搬迁对象条件、搬迁指标等限制,自主建房农户不一定能享受得到陕南移民搬迁补助政策。

凡符合移民搬迁对象四种类型需要移民搬迁的农户,又确实不具备集中安置条件、不愿意实施集中安置的,需由农户户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村、镇、县三级审批、公示后,才能确定为分散安置搬迁户,由农户自行安全选址建房,建成后经验收合格将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兑付到户,不存在挪用、侵占他人资金的问题。

黑河镇、村通过查阅档案资料,大黄院村村民刘忠侠未向村、镇递交任何书面申请,因此未被确定为陕南移民搬迁分散安置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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