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是陕西省汉中市略阳县黑河镇大黄院村分散搬迁安置户刘忠侠,属于高山扶贫移民搬迁,原住址大黄院村岩房山组土木结构房屋已成危房,2014年在大黄院购宅基地,自建房分散户安置。已按要求申报完宅基地使用和陕南移民搬迁各项手续申请,但至今没有拿到陕南移民搬迁补助款,找镇政府和包村干部几次,被告知陕南移民搬迁补助政策已结束,而据我了解,陕南移民搬迁自2011年起用十年的时间,搬迁高山地区和受地质灾害威胁地区的群众,为什么同村人都可以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而在我这政策不一样了,不能享受国家同等优惠政策,多次向村镇反应,困难重重,不能按政策落实执行,我的移民搬迁安置补助款是否被别人侵占,还是当时填的陕南移民搬迁安置申请干部根本没有给我上报,请上级领导认真调查核实,还我公平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