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们是陕西省咸阳市兴平市的教师,分别在2011年或2012年前后,从兴平市南位镇的中、小学通过兴平市教育局调令调入兴平市城区或郊区学校,工资关系也调入现在学校,去编办倒编制,兴平编办说倒编是公对公,个人不倒,因此5,6年了编制还在南位。但后来有个人找关系倒编制现象。
2017年4月,兴平市教育局给我们发通知,告知我们已作为南位中、小学工作人员移交西咸新区秦汉新城管理,秦汉人社局工作人员明确表示对我们特殊情况可以自由选择,但兴平政府、教育局坚决让我们回南位,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我们移交给秦汉,并以此事正商量为由从今年4月拖到现在,7月停了我们兴平工资,后来知道5、6月工资是秦汉给的,兴平代发。
我们共十几人,有兴平市教育局调令和工资关系。
我们现在才知道按照编制规定是先倒编 再转工资关系,受害者还是我们无辜的教师。
我们找遍兴平、咸阳、秦汉多个部门都没解决问题。我们知道领导为了建设美丽陕西日理万机,恳请您在百忙之中过问一下我们的事情,其实秦汉很好,但我们确因家庭原因不能回去,还请领导成全。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