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花园小区消防设备未验收 消防通道被侵占盈利

2017-05-22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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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位于西安市新城区咸宁东路500号咸宁花园住宅小区咸宁花园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为:业委会)。咸宁花园小区由“陕西省构件厂(以下简称为:构件厂)”委托给西安市人大代表王发友为法人的“西安奥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为:开发商)”承建。我们所在住宅小区于2011年5月交付业主使用,自小区住宅违规交付后突出的一系列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小区消防2013年各种投诉至今,小区消防未解决。本小区消防设备未验收,导致自救消防设备无法启用。又因开发商将规划为本小区数千平米的地方违法占用为库房出租盈利,至今拒绝归还致使消防通道无法验收达标,且消防车无法进入小区,造成严重的消防隐患!投诉至今相关部门一直回复为:经协调,待资金到位后归还。此等回复让身为百姓的我们不知道什么时候人民的性命能高于金钱?

二、消防问题导致本小区房屋至今房产证问题渺无音讯,石沉大海

我们投诉无非是希望政府可以解民之忧,严厉查处这种违规操作的恶习!在一个法治社会里,公民的基本权利竟然遭到这样野蛮的侵犯。恳请政府关注数千名老百姓的最迫切最基本的诉求!责令开发商及构件厂还我们基本的生存安全!还百姓幸苦钱买下的房产证! 我们希望得到大家、得到政府、得到媒体的关注,只有一个目的——还百姓的生命安全!还我们的房产证!

联系电话:15353747558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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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转交 2017-05-22 15:24
已反馈 2017-06-05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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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花园小区消防设备未验收 正进行二次申报
新城区
2017-06-05 18:02

新城区委宣传部回复:咸宁花园建成于2009年,该项目陕西构建集团构建一分厂与由陕西奥达房地产开发公司合作开发,该项目占地19.2亩,现有高层住宅3栋。网民反映消防通道被侵占问题,经现场检查核实,该项目建设时,为确保如期交付使用,2、3号楼距南围墙实际距离15米,未达到新消防法中要求的18米安全距离,导致消防通道空间距离不达标,在2010年申请消防审查时未通过验收。目前该项目相关单位正在进行二次申报验收,韩森寨街道将大力协调相关单位加速对该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和消防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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