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政策办理退休手续 长安养老经办中心拖延百般刁难

2017-05-16 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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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7年3月2日通过西部民生网这个平台给你留言,留言的内容如下我和我的家人也是万般无奈,没有办法才给你留言,我简单说下我父亲的情况,我父亲雷恩昌,身份证号610121195401211217,1980年任职于工商局长安分局南街工商所,职位为市场协管员,一直工作到现在,自2000年工商局长安分局将一部分合同工分流,我父亲被分流到现在的单位城市执法管理局长安分局,目前还在职,自我父亲快退休时就为自己的养老问题奔波,一直没有结果,2015年12月西安市养老保险经办处发了个“91号”函,此函内容明确规定属于农业户口在企事业单位从事一定工作年限的,到了退休年龄用人单位可以给办理退休手续,我父亲看到这个函后就和工商局长安分局进行沟通,最终局领导同意解决此事,但工商局人事科到长安养老经办中心办理退休时,养老经办中心不予受理,理由“是从来没办过”,我父亲将此事反映到西安市养老经办处,得到的答复是“根据政策,符合要求”,但是到长安养老经办中心时还是不给办理,我父亲在工作期间多次受到单位的奖励,我想一个为党工作三十多年的老人,也该有一个好的归宿,希望胡省长看到能替民做主解决我们的困难”。

截止目前长安区养老经办中心还是不给办理退休手续,从3月2日到现在我父亲几乎隔三差五去长安区养老经办中心询问结果,得到的答复是“让我父亲之前的工商长安分局和城市执法管理局长安分局把往年的工资条拿来进行审查,待两个单位的人事科人员把往年工资条拿去审查完没问题时,又说西安市养老经办处91号函作废了,因为之前工商长安分局和城管长安分局人事科工作人员在找工资条前还特意去长安养老经办中心询问,能否办理得到的答复是可以,才找的工资条”,长安养老经办中心审查完我父亲的往年的工资条时,答复91号函在四月底已经作废,我也询问了西安市养老经办处也得到了同样的答案,我想这种结果完全是由长安养老经办中心在我父亲递交资料是拖延不受理造成的,希望胡省长能主持正义,给为党工作三十多年的老人解决困难,将党的利民政策惠及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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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7-05-16 17:45
已转交 2017-06-06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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