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一、基本情况
陕西城化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周承荣,始建于1970年,占地面积17.8万平方米,年产合成氨13万吨、尿素14万吨、
碳酸氢氨6万吨、甲醇2万吨,余热发电量4200万KW/h,
属中型化工企业,也是国控重点企业(废水)。生产工艺流程:型煤—造气—脱硫—变换—脱碳—精炼—合成—产品(尿素、甲醇、碳酸氢铵)。公司注册资本7800万元,固定资产4.2亿元,各类设备4240台(套),其中35吨燃煤锅炉2台(2015年10月拆除一台),25吨吹风气回收锅炉1台,20吨燃渣锅炉1台,均配套建设除尘设施,污染防治设施齐全。
(一)环保手续审批情况
2012年9月,该公司委托汉中市环境工程规划设计院编制了现状评价报告书。2013年5月,通过了市环保局审批(汉环批字〔2013〕60号)。2016年11月,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通过市环保局组织的专家评审。
(二)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情况
在废水污染治理方面,该公司配套建设了日处理1200 立方米的废水终端处理设施,采用A/SBR生化处理工艺,并安装了废水在线监控设施,同中、省监控平台联网并传送数据。在废气污染治理方面,35吨锅炉配套建设有麻石水膜除尘设施,采用氨水脱硫工艺,配套安装有废气在线监控设施;20吨燃渣锅炉建设有旋风除尘加麻石水膜除尘设施一套,同时该公司又在厂区四周及20吨燃渣锅炉四周加装防尘网,防止粉尘污染周边环境。废水、废气在线监控设施于2014年8月通过市环保局验收(汉环批字〔2014〕114号)。
二、执法监管情况
近年来,县环保部门针对该公司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共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11次,立案查处3起,罚款20余万元,约谈企业负责人3次。特别是今年2月,针对该公司20吨燃渣锅炉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环境违法问题,对其下发了《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要求停运20吨燃渣锅炉,县环保部门已于4月25日依法对其20吨燃渣锅炉进行了查封。目前,该公司已全面停产。
为切实解决该公司环境污染问题,着力改善县城大气环境质量,针对5月份以来部分网民反映的“城固氮肥厂烟囱黑烟滚滚”这一问题,我县高度重视,积极行动,制定下发了《陕西城化股份有限公司环境污染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成立专门领导小组,要求该公司2017年6月20日前,完成20吨燃渣锅炉和35吨燃煤锅炉的拆除工作,10月31前完成三废混燃锅炉的建设工作,彻底解决废气污染环境问题。同时,对其废水、粉尘污染治理加大监管,强化措施保障,确保整改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县将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政策,引导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实现绿色发展,并密切协作配合,实行联防联控,严肃查处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促使县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努力让人们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