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兴隆镇蒙溪街村二组村民茶园被流转 百姓利益受损

浮生若梦
2017-05-02 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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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安康市平利县兴隆镇蒙溪街村二组村民,二组原有集体耕地大约200亩,四界清楚(无争议),在大集体的时候,该土地就属于双坝村二组集体土地(后改为蒙溪街村。撤乡并镇后,该土地依然是农村二组集体土地。

2014年,为了发展当地经济,引进外来企业投资办厂,镇政府和村委会用欺骗的手段,从农户手中以每亩2-300元不等(就给了一次),将二组茶园全部收回后流转给秦吧茶厂,流转期限为六十年。流转具体情况,二组全体村民并不知情。茶园流转后,二组全体村民多次向村委会反映了解情况并要求受益,村委会给出的答复是,茶园已归镇政府所有,流转后受益权属与二组集体无关。村民不服。提出土地属二组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却不能受益,那么二组集体有权自己做主进行流转。村干部说土地是乡镇集体土地归乡镇所有,茶树也是乡镇所有,受益权归政府。农户没有权利自己作主进行流转。村民要求村委会出示合法有效的土地变更手续和依据,出示农民不能自主自愿进行流转的相关政策依据,后依然没有结果。

村委会和镇政府流转茶园带动当地的经济发展是好事,村民也不反对外来企业流转经营,茶园流转应该是给农民增加收入,但结果却减少了农民收入。侵害了农民的利益,二组农民集体不能受益,请问谁该受益?是村集体?还是镇政府?还是村委会个别干部?镇政府和村委互相推诿,政府袒护村委会,村委会搪塞农民,推诿,敷衍,欺骗农民群众,村政务不公开透明,领导干部不解决问题。这种事实清楚,有法可依,有据可查并不复杂的事拖了近两年了却迟迟得不到解决。政府领导干部和村干部之间是否有什么利益关系,是否有非法套取国家项目资金,是否有贪污侵占以权谋私,我们不得而知。茶园流转是为了当地经济发展,但这种发展却侵占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农民不能受益,这样的发展,我们农民宁可不要。

恳求政府领导为了农民的切身利益考虑,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把茶园流转后的受益权属交还给蒙溪街村二组。也请上级相关部门介入调查,还平利一片晴朗干净的天空。

平利县兴隆镇蒙溪街村二组全体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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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百亩茶园权属起争议 茶园土地该归谁?
平利县
2017-06-01 16:01

为发展茶叶产业,带动地方经济发展,2014年5月,安康市平利县兴隆镇蒙溪街村委会将本村210亩荒芜多年的老茶园,承包给一家招商引资企业,两年后,茶园开始盈利,然而,围绕茶园的土地权属却在村委会和村民小组之间产生了争议,让投资企业进退两难,无奈提请退出申请。那么,这块地究竟是村上的还是组上的?为什么现在才出现了争议?

民生热线:平利县兴隆镇蒙溪街村二组村民茶园被流转

平利百亩茶园权属起争议

蒙溪街村地处平利县城北16公里的大山深处,有12个自然小组,就是这200多亩的茶园引发了蒙溪街村二组和村委会的争议。今年春茶采摘期间,还出现了二组的部分村民阻止采茶工上山采茶的情况。据二组村民讲,他们祖祖辈辈在这块地上劳作,早在农业合作社时,村民就承担着这块地的公粮任务,所以村民们认为,这块地本来就是二组的集体土地。

平利县兴隆镇蒙溪街村二组村民张付友:“转给秦巴茶厂以后,等于啥都没给我们。”

蒙溪街村以前叫中坪乡双坝村,1998年撤乡并镇后改为蒙溪街村,二组村民说。尽管名字改变,但茶园所在这块地和其它村组并无争议,为了证明这块地的权属,二组村民宋立清还拿出了他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平利县兴隆镇蒙溪街村二组村民宋立清:“这块地当时集体划包的时候划给我的。”

记者:“当时面积是多大?”

平利县兴隆镇蒙溪街村二组村民宋立清:“面积是6亩,地名叫老芝麻地。”

从宋立清出示的2002年安康市政府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看,这块地属旱地,面积6亩,承包产量为300斤,发包方是蒙溪街村二组,有效期为60年。

平利县兴隆镇蒙溪街村二组村民宋立清:“2002年以后一直承包到现在 土地到户的时候就是我的。”

平利县兴隆镇蒙溪街村二组村民赖银兵:“你流转可以,不反对外来企业在这发展,带动当地经济发展。但是,农村的集体土地你流转出去了,农民应该有受益权、知情权。”

记者:“那这个流转协议是怎么签的?”

平利县兴隆镇蒙溪街村二组村民赖银兵:“那是他们干部跟那个外来企业签的,群众不知道。”

记者:“你们见没见到这个协议?”

平利县兴隆镇蒙溪街村二组村民赖银兵:“没有。”

记者:“怎么流转的?”

平利县兴隆镇蒙溪街村二组村民赖银兵:“不知道。”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第三十六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转包费、租金、转让费等,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流转的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那么,蒙溪街村二组村民说的是不是事实?土地流转合同是如何签订的?记者找到承包方的秦巴茶厂了解情况。

陕西秦巴茶业兴隆镇秦巴分厂厂长程良军:“合同的话,是同意看这合同,我们公司的合同肯定在西安那边。”

在秦巴茶厂,负责人告诉记者,他只负责茶园的生产,前期的洽谈情况他并不清楚。而他们企业也的确是平利县的重点引资企业,三年来,已累计投资230万元,使这个撂荒的茶园重现生机,现在出现了争议,让企业也很受伤。随后,记者来到蒙溪街村村委会了解情况。

村委会、村民小组各执一词

平利县兴隆镇蒙溪街村党支部书记陈敬毓:“这个合同是我们村上答应的,我们这个茶园原来是政府的,直接是荒了几十年。”

村干部告诉记者,这个茶园是上世纪70年代,原中坪乡政府建的乡镇企业,由于经营管理不善,后来镇上将茶园交由村上管理,因此,无论是茶园还是土地都应属于村集体而不是二组。在村委会和秦巴茶厂签订的茶园承包经营合同上记者看到,茶园位于蒙溪街村二组,面积210亩,期限自2014年5月9日至2074年5月9日,共60年,每亩每年承包费10元,总承包费为12万6千元。

记者:“这个钱现在到哪里了?”

平利县兴隆镇蒙溪街村村支部书记陈敬毓:“属于集体的入了村上的账了。”

记者:“有没有给二组?”

平利县兴隆镇蒙溪街村村支部书记陈敬毓:“整个二组没有。”

村干部说,这块地上目前只有二组三户村民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涉及面积不到20亩,按每亩每年30元的承包费给到了农户,其余的12万入了村集体的账。

平利县兴隆镇蒙溪街村村支部书记陈敬毓:“我说这是村集体或镇上的,现在我也拿不出书面性东西,但如果他说是他们二组的,他也拿不出书面性东西。”

企业无奈申请退出经营

对于这块茶园土地权属,村上和组上各执一词,互不相让,最为激烈的是今年春茶采摘期间,二组部分村民还采取措施阻止采茶工上山采茶,导致承包茶园的秦巴茶业公司向当地政府提出退出茶园经营权的申请。

平利县兴隆镇社会治理办公室主任涂军:“当时在2014年的时候,镇村当时根据历史的原因,认定这是政府的集体茶厂,后边下放到村委会进行管理,当时在那个时候,认定是村集体的。”

镇干部告诉记者,据他们了解,当初企业承包茶园时,镇村干部召开过二组村民会议,大家并无异议,没想到两年后,二组村民提出了土地权属问题,由此也影响到了秦巴茶厂的生产经营。

平利县兴隆镇社会治理办公室主任涂军:“我们要调查当时的原中坪公社相关当事人还有些老干部、原村干部还有部分村上建茶园的老同志,我们全部把事实真相了解清楚过后,寻找当时的政策依据,法律依据把事实弄清楚,到底属村集体还是组集体,我们要有个结论。”

随后,记者从平利县农村经营管理站了解到,在上世纪大集体生产年代,当地政府的确采取过“平均分配、无偿调拨”的方式,在每个乡镇都建起过类似茶园的乡镇企业,由于历史久远,证据灭失,出现一些土地权属争议问题,对此,在这次土地确权过程中,他们决定对争议的土地暂缓登记。

平利县兴隆镇社会治理办公室主任涂军:“假如调查的证据,是二组的,说明我们镇村在2014年流转的时候,有一定的工作失误,我们可以进行纠错。”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茶园所在山地因为土地贫瘠,多年来村民无人承包经营,等于是撂荒状态。而这次引发争议是因为这块土地有了效益。茶园的权属到底归谁,平利县兴隆镇政府目前应做的事是,一方面完善土地流转合同,同时尽快查清事实,给村民一个明白,也给引资企业创造一个好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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