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不在一个户口 是否可以办《独生子女证》

2017-04-27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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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户籍在陕西丹凤县,妻子户籍是四川省,我们育有一个女儿,1992年出生,且只有这一个独生女,女儿户口在上学时就迁回了陕西我这边,我的妻子由于她那边牵扯到土地转租承包问题,所以户口至今未迁回陕西,像我这种情况如何办《独生子女证》?我一方能单独申请吗?需要那些手续?咨询了计生办,回答模棱两可。因此特借贵网平台咨询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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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独生子女证该如何申领? 详细政策解答
记者调查
2017-04-27 17:45

根据《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未违反政策生育,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一)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或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的。

(二)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未成年死亡,现存活一个子女的。

(三)独生子女死亡后,夫妻再生育一个子女或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

(四)夫妻离异前或丧偶前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女,离异或丧偶后未再婚的。

(五)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子女,再婚后未生育或未收养子女,现家庭只有一个子女的。

(六)再婚夫妻原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只生育过一个子女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婚后未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可以个人身份申请办理。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则上由夫妻共同申领。丧偶未再婚和离婚未再婚等特殊情况,也可以个人身份申请办理。

符合条件的夫妻如实填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提供夫妻个人一寸免冠照片各5张,交由村(居)委会或单位审核,向夫妻一方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或居住地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

实行人事代理的独生子女父母可在女方户籍或者工作单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申请。

夫妻双方或一方由于户口多次迁移、多地流动、人户分离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未覆盖的空白区域等原因造成信息难以核查的,夫妻双方可作出婚育情况书面承诺,需加盖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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