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位西安市民,家住西郊陕一针小区17号楼,楼下有一片小区公共用地,有一家人在公共用地上盖起违章房子并在里面养了1条大型犬和1条小型犬,每天晚上狗都乱叫,严重扰乱了小区其他住户的正常休息,影响了他人正常生活的权利。
根据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2012年修正本),第十一条规定:西安市三环道路以内属于重点限制养犬区。重点限养区内每户限养一只;重点限养区内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大型犬。显然该户养犬数量以及品种均已违反限养条例的规定。
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2012年修正本),第二十七条第五点规定:(五)保持犬只卫生,制止犬吠,不得影响他人正常生活;显然该养犬户已违反限养条例规定,影响了他人正常生活。
希望公安部门介入调查,还居民一个舒适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