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武县消防大队查封学林美食城 请问中间有无不规范问题

2017-04-28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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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咸阳市长武县《学林美食城》全体商户业主,我们全体商户30余人实名向你们求助!!! 联系电话:1348817965

咸阳市长武县公安消防大队于2015年6月14日查封《学林美食城》至今给商户30多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家庭生活带来严重影响,我们穷尽一切办法仍不能正常营业,才出此下策,向您求助,请您为全体商户做主,也向全社会求助正义力量,替我们讨回公道,遭受的经济损失能够挽回,回归平静的生活。

长武县公安消防大队,查封《学林美食城》的依据是:疏散通道与住宅共用,不符合消防法规范要求。

对于此件事情全体商户有以下三点疑问:

1、消防验收多少年才能完成?业主购买商铺装修美食城时,按照程序,2014年5月22日向长武县公安消防大队书面申请该商铺消防验收,并缴纳费用4200.00元【(收据为证)按照规定,消防部门在收取申请人书面申请后,20个工作日需出示相应的验收报告】,但至今三年也未收到长武县消防大队的验收通知。

2、长武县公安消防大队前后执法矛盾,是否存在错误执法?该商铺的疏散通道是学邻名苑开发商经过长武县消防大队、长武县住建局同意后改造【文件为证】,为何又会违法被查封?查封两年后在没有任何整改又说为了降低我们商户的损失,领导同意我们自行将原有的封条撕去后开始营业。

3、更改原设计图纸后的房屋是否需要消防备案?学林名苑商铺修建时在长武县住建局是以《小型商业服务网点》单间面积不超过200平米备案,但出售多个房屋时均修改了原来设计图纸和用途。

在该商铺销售及消防通道问题上,长武县公安消防大队和咸阳华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否暗地勾结、串通一气,共同设局让业主购买了一套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房屋,本应该在20个工作日内出具报告,如不合格,业主在解除合同的法律时效内,用法律手段可以退回房屋,挽回经济损失,但长武县消防大队直到现在也没有出具验收报告,在诉讼时效超过一年以后,又将该房屋查封。

这些前后矛盾执法行为是否存在腐败问题,我们全体商户联名求助,恳请领导在百忙之中关注一下我们的事情,为我们做主,查明事情的真相,让我们在习总书记的关怀下尽早脱贫,请长武县公安消防大队给我们一个合理的解释,更希望得到全社会广大媒体和人民群众的支持。

长武县学林美食城全体商户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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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武县回复“学林美食城因消防问题被查封”情况
长武县
2017-05-03 10:24

长武县公安消防大队回复:学林名苑小区由咸阳华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地址位于长武县育才路。该小区共有住宅楼5栋,其中学林美食城所在的5#楼地上16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为49.95米,总建筑面积为14547.24平方米,其中地下1层为库房及设备用房,地上1-2层为商业服务网点,3-16层为住宅,属于二类高层住宅楼。2013年11月27日验收备案(长公消验备【2013】第006号)。

学林美食城位于学林名苑小区5号楼3单元商铺。该商铺共2层,一层面积30平方米,二层面积280.98平方米,共计310.98平方米。学林美食城经营者韩亮于2013年11月8日通过贷款按揭的方式投资238.5万元购置该商铺,装修后设立9个摊位经营餐饮。

学林美食城所在的商铺原本设计为商业服务网点,每个网点设计一部疏散楼梯,开发商擅自将二楼两户打通合并为一户卖给韩亮。根据当时使用的《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规定,建筑面积大于300平方米的商铺须设置两个疏散通道。开发商及物业将住宅楼楼梯间窗户改造成门,使美食城与小区居民楼共用疏散楼梯。

2014年11月29日,网友反映长武学林美食城“消防通道被物业关闭一事”,大队组织监督员到场进行检查指导,与县住建局、开发商、物业协商同意将美食城二层西侧的采光窗改为消防通道,增设外挂楼梯通入小区,形成疏散通道。增设外挂楼梯必须要本单元业主集体签字同意后,报安监局备案,方可设置。

随后,韩亮多次和开发商协商增设外挂楼梯相关事宜,但一直未有进展。据开发商王伟反映,由于消防知识不全面,擅自将美食城与住宅楼梯间合并使用,经消防大队指出后同意增设外挂楼梯。然而此时韩亮已经不同意对美食城进行整改,强烈要求开发商退房、赔偿损失。

2015年6月11日,有群众向省政府网站举报学林美食城存在安全隐患,并下发督办单后,城关派出所检查时发现学林美食城二楼营业区疏散通道与5号楼3单元住宅共用楼梯、消防设施未保持完整好用,当场下发了派出所《责令整改通知书》、《公安处罚决定书》进行警告处分。同时上报县消防大队进行联合检查。县公安局和消防大队于2015年6月16日对该单位进行检查,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该单位实施临时查封。在查封过程中韩亮极不配合,百般阻挠,并组织商户到消防大队门口讨要说法。美食城查封后,大队多次传唤韩亮,但韩亮均找各种理由借口拒不来队处理案件,也一直未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整改。

2015年8月10日美食城业主韩亮向长武县人民法院起诉咸阳华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经验收合格将商铺出售,原告韩亮败诉后又向咸阳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上诉,同样以败诉告终。随后,韩亮将矛头指向消防大队,多次在网上发帖、写匿名信、组织人员上访,恶意歪曲事实,制造舆论,其目的让消防大队在社会舆论的压力下施压开发商,达到其退还房款、赔偿损失的目的。

2017年4月10日,支队将韩亮在人民网给市委书记留言反映消防验收问题的发帖转发大队,要求大队查清事实,说明情况。

大队按照支队领导指示要求,本着帮助业主解决实际困难的原则,积极与开发商、物业以及韩亮联系,先后4次组织进行座谈,但韩亮一直拒绝大队和开发商提出的增设外挂楼梯的解决方案。4月24日,韩亮又在华商论坛发帖炒作,大队于2017年4月25日下午3点第5次约谈开发商及韩亮,就如何解决此问题再次进行协商。但韩亮态度十分坚决,仍然拒绝整改,一再强调必须满足他提出的退还购房款、赔偿损失48万元的要求,否则将继续进行反映、投诉、上访,并于当晚在“百度贴吧”长武吧发帖,歪曲事实、恶意炒作。

目前,大队正积极向县委县政府、县公安局汇报,并协调相关部门,联系开发商、物业及韩亮本人,尽快将问题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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