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社会6次打砸物业公司 10多次报警土门派出所却不立案

求助永康书记
2017-04-14 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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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王永康书记:

我们是陕西同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员工,负责莲湖区土门街办目牡丹庄园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知道您经常回应网民诉求,今天在网上发帖,主要是想向您求助,反映我们所遭受的非法迫害。20多名“黑社会”分子持刀行凶,多次打砸我公司财物,并打伤公司多名员工,11个月漫长控诉,却迟迟等不来西安公安机关的立案处理。西安市公安局莲湖分局土门派出所有关民警的“不作为”,甚至是“胡作非为”,着实让我们伤透了心,我们感到非常的无助。

3月23日上午10点多,20多名操着东北口音的社会分子,拿着棍棒闯入我们办公室,话都不说就乱打乱砸,我们的同事徐某被他们打成脑震荡,右耳根部也被打伤,到医院缝了6针。3天后,土门派出所把他叫去做了笔录,至今也没给一个说法。而这已经是我们公司从去年5月到现在,第6次被打砸了。报案都想不起来报了多少回了,但一直都是石沉大海。

我们可以肯定就是牡丹庄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雇佣黑社会干的。从去年5月开始,为了从我们公司抢走牡丹庄园小区物业的经营权,他们一不和我们协商,二不通过法律程序,直接就叫黑社会分子来我们公司打砸抢,不但给公司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更严重威胁到了公司员工的生命安全。我们屡次报案,但土门派出所总是反复推诿,至今都没有立案处理。正是他们这种不作为,纵容了对方的严重违法行为。才有了后面接连不断的打砸抢事件。公司的财物损失很大,无法正常办公,我们的生命安全更是得不到保证啊。

对我们来说,从去年5月10日下午开始的“噩梦”实在过于“血腥与残暴”。2016年5月10日下午1:30左右,我们办公室突然闯进5、6名身份不明的人员,他们强行抢走了公司的财务报表、存有业主管理档案的电脑、购买水电停车系统的主控电脑、存储监控录像的主控电脑。同时,这些人还故意打砸、毁坏了公司其他很多办公财物。10多分钟后,寻衅滋事的不法分子人数增加到20多人。这些人手持砍刀、榔头、棍棒等凶器,肆意毁坏公司财物,严重影响了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更令人气愤的是,他们还对上前劝阻的公司员工徐平信、赵同禄等人大打出手,造成徐平信左眼球钝挫伤、左眼睑挫裂伤、左眼虹膜睫状体挫伤、左眼外伤性膜睫状体炎、左眼视神经挫伤(有病历);造成赵铜禄脑震荡、头皮血肿、多种头皮擦挫伤(有病历)。

但在公司员工当天报警,2016年6月23日又提出书面请求的情况下,土门派出所却迟迟不对这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聚众打砸抢方式严重损害公司财物及公民生命安全的违法犯罪分子立案处理。而正是在土门派出所的“不作为”,甚至是“胡作非为”的怂恿和鼓励下,从2016年5月10日至今,这些不明身份的不法分子仍在牡丹庄园小区横行,这些人不断寻衅滋事,霸占同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办公场所及职工宿舍,致使公司员工无法正常办公,职工宿舍无法居住。仅据不完全统计,仅在2016年5月10日的第一次打砸抢中,公司的直接财物损失就高达285591元。(有物品损失清单)。此后6次打砸抢,公司的财物损失更是难以计数。

在此期间,公司报警次数至少多达10次,但问题却始终未能得到解决。就连被打伤员工的医药费至今也是“追讨无门”。我们不禁要问土门派出所有关领导,你们到底是不作为,还是“胡作非为”,要做违法犯罪分子的“保护伞” ?这样事实如此清楚、性质如此恶劣的案件,又是什么人、什么利益给了你们“视而不见” 的权利和胆气?我们更呼吁西安市纪委、西安市公安局、西安市公安局莲湖分局等单位的“青天大老爷” 们能够对此事给予关注,进行严肃认真地调查和了解,还社会以安宁、还群众以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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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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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7-04-14 08:38
已转交 2017-04-21 16:45
已反馈 2018-01-24 10:38
已反馈 2018-01-24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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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社会6次打砸物业公司 嫌疑人被行政拘留七日
莲湖区
2018-01-24 10:38

西安市公安局莲湖分局回复:2017年4月14日,我局接到区政府转来贵网“黑社会6次打砸物业公司 十多次报警土门派出所却不立案”,接到群众反映后,我局立刻展开调查,现将同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反映其被黑社会迫害,土门派出所不作为情况回复如下:

一、接处警情况

2016年5月10日下午,13时55分我局土门派出所接110指挥中心指令,称牡丹庄园有人闹事,所民警于第一时间出警,见到报警人赵同禄右耳后侧有伤,询问是否需要120救助,报警人称自己是丹庄园物业公司经理,不需要救助,并称刚才有二十几个人手持砍刀打砸自已办公室并且自己也被打伤,在报警人的指认下,警民警将涉嫌殴打他人的丁小飞带回所内调查。

此后,2016年6月14日,土门派出所又接到土门街办转牡丹庄园社区主任报警,称有人在牡丹庄园物业办公室闹事,民警徐超及办巡防车,车跟前有十余名土门街办巡防队员,民警进入物业办公室后,办公室内有十几人在办公室内闲转,通过现场向牡丹庄园社区人员了解情况,闹事人系陕西同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人员,因与之前业主委员会有纠纷,已被业委会解除雇佣关系,且称同锐物业公司人员强行破坏办公室门锁进入。

二、调查处理情况

经过出警民警询问周围群众调查得知,赵同禄是牡丹庄园原来物业公司经理,因该物业公司与小区所签物业管理合同已经到期,业主们已经自行成立新的业主委员会,自行管理小区,多次劝原有的物业公司离开,然而该物业公司一直未离开,所以发生纠纷。根据调查,被砸财物所有权目前不

明晰,价值远远达不到28万。

土门派出所民警多次告知双方当事人冷静,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社区民警也多次前往社区,调解化解纠纷矛盾,但是双方当事人不听劝阻,多次进入物业公司,与业主们发生冲突,报警后被我民警将双方分开。

土门派出所已将涉嫌殴打他人的嫌疑人丁小飞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作出行政拘留七日的行政处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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