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榆阳区农村商业银行私自将储户列为担保人

2017-04-12 08:49
点击数:

我是陕西榆林榆阳区农村商业银行的客户,现要投诉榆阳区农村商业银行上郡路支行。

2013年3月份贵行对客户放款20万元,在未经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将我列为担保人。同年11月份贵行催促本人前去以担保人的身份签字。我本人以不知此事拒绝签字。同年12月份本人前去贵行核查,贵行已经违规违法将我列为担保人,并且有非我本人签字和手印。我本人认为上述信息纯属弄虚作假等伪造。请贵行核查此事,并将本人从担保人中除去。

2014年3月份本人多次找到贵行行长郝云虎,要求尽快将借款还清,以免给本人造成不良信用记录。最后在本人多次催促下将款还清。

在本人多次找到贵行处理此事都遭到拒绝。本人拨打10106262进行投诉,以贷款不在投诉范围之内为由拒绝。10106262话务员给我说了榆林办事处的电话,办事处以款以还清没有给本人造成不良拒绝。之后我有拨打了榆林的投诉电话,两部手机都无人接听。最后无奈找到榆阳区农村商业银行汪振敏董事长,但还是以为了发展业务为由推脱和拒绝。

本人认为在贵行放款是违法使用我本人的私人信息,侵犯了姓名权和隐私权等合法权益。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
·
·
已受理 2017-04-12 08:49
已转交 2017-04-21 16:55
已反馈 2017-04-26 10:03
已反馈 2017-04-26 10:03
您的留言相关部门已办结反馈,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
已反馈
陕西银监局回复“银行将储户列为担保人”问题
陕西省银监局
2017-04-26 10:03

陕西省银监局回复:陕西银监局对网友反映的情况非常重视,但由于网友反映的内容要素不全,我局无法进行进一步核查,请网友将需核查的详细情况以书面形式寄送或传真至陕西银监局,书面反映时,应当写明所反映情况涉及的单位名称或者人员姓名、反映事实、投诉请求,以及反映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址、联系方式等要素。我局在收到后,将按照有关程序进行核查并回复。

陕西银监局地址:西安市高新三路4号

邮编:710075

传真 : 029-88336474

接访电话;029-8833

发表您的看法
网上昵称:
发言主题:
发言内容:
提交
跟帖留言

现在还没有评论!

更 多 0/0
  • 密码登录
  • 验证码登录
  • 单位用户登录

登录

登录

注册账号

  • 新用户注册

注册

已有账号

根据《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留言须实名认证,本平台将严格保护用户隐私。
  • 找回密码

确认修改密码

返回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