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阳县龙泉时代新城一期开发商多收业主契税三年不退

2017-04-11 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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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泾阳县龙泉时代新城一期的业主,购买的房子八十三平方首套房,契税应该按照百分之一收取,但是开发商收取了百分之一点五,多收了一千多,到现在三年了还不给我们业主退,是不是被贪污,请求查实,还我们业主血汗钱。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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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7-04-11 08:40
已转交 2017-04-11 11:44
已反馈 2017-04-18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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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阳县回复“龙泉时代开发商多收契税”的问题
泾阳县
2017-04-18 16:21

泾阳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回复:2017年4月11日,网民在西部网反映我县龙泉时代新城一期开发商多收业主契税三年不退,得知情况后我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督促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反映问题。

经查,龙泉时代新城一期在2013年开始预售时,业主购房后办理交付手续时所缴纳的契税费用,龙泉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确实以每户总房款的1.5%的标准代收的(多退少补),但在后期办理产权证时,以最终交于地方税务局的实际金额(以契税发票金额)为准。待业主领取产权证时,多收的契税龙泉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会及时退还于业主手中。

目前,龙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后期的商品房实测后按现房出售,后续进行业务调整,现在收契税的标准按业主开具的无房证明作为依据进行实际收取,后续不会再出现契税费用的多退少补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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