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存款10000元第二年变6000元

2017-04-10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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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28日在西安蓝田县灞源镇邮政储蓄银行存款1万元,今年3月份不断收到银行短信要求继续存款1万。到邮政银行咨询后,告知自己去年办理的不是存款而是邮政代理的保险产品。我农村人,小学未毕业,只记得去年让签了字,其他的不知道,今年自己也没有钱继续交1万元,听他们说一共要交费3年,10年才能取,这可要命了。回家后翻出银行给的信封资料,找熟人一看的确是中国人寿的保险产品,因今年没钱,所以拿上所有资料去邮政储蓄银行想把去年放的钱取回来,他们问我要保单,我压根就没有见过保单那东西(以人格担保),他们告知要去蓝田县中国人寿挂失保单,然后补办。4月7日在中国人寿蓝田公司挂失保单,顺便让营业员算了一下,今年不交费算违约,要扣违约金近4000元。这是赤裸裸的欺骗呀!两家公司联合起来欺骗老百姓!自己明明是存款糊里糊涂咋就变成了保险,就算是保险放一年不但没有利息,让你们白用一年,反过来老百姓连本钱都拿不会来,还要给你们保险公司近4000元,这不是抢钱妈?亏你们中国人寿还是500强公司,500强就是这么来的吗?希望两家公司的监管部门好好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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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银行存款变保单 经协商退还网友相关资金
蓝田县
2017-04-19 10:31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经查,反映人为灞源镇磨岔口村二组村民孙爱琴,女,1970年12月出生,现在西安打零工。2011年3月22日,孙爱琴于灞塬邮储支局柜面投保《国寿鸿泰两全保险》,趸交保费3000元,合同号2011610165015025941,中国人寿蓝田支公司于2016年3月28日受理委托办理满期业务。同日(2016年3月28日),投保人孙爱琴在灞塬支局投保年缴保费10000元,三年交费,十年满期的《国寿新鸿泰金典版两全保险》(分红型)产品,合同号:2016610165457015038399。从调取到的投保资料及对销售人员的调查结果:投保人孙爱琴于2011年就曾经在灞塬支局投保过分红保险产品,此次为第二次本人在柜面投保,投保流程合规。

2017年3月保险公司电话催缴保费,孙爱琴本人因家庭原因导致经济困难,无力继续缴纳约定保费,产生了退保思想。在通过中国人寿蓝田支公司了解后,得知按保险条款规定提前退保只能退还6400元,个人损失3600元,心理无法接受。在了解事实真相后,县政府责令县金融办协调邮储银行蓝田支行、中国人寿蓝田支公司及当事人孙爱琴,于2017年4月15日进行当面沟通,协商解决。在中国人寿蓝田支公司吴晓英经理、灞源支局工作人员现场耐心细致解释下,投保人孙爱琴对投保国寿理财产品表示认同,提出了个人及家庭原因没有能力再续交保费,恳请公司予以全额退保的请求;经过协商,蓝田支公司与投保人孙爱琴达成一致处理意见:一是按程序于5月31日前,由中国人寿蓝田支公司退还孙爱琴相关资金;二是投保人及其亲友今后不再以该事件向媒体及监管机构进行投诉。

下一步,县金融办将围绕县域金融机构保险理财业务,开展一次全面检查,监督和引导金融机构规范各网点的理财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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