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选民,男,汉族,蓝田县玉山镇上陈村村支书兼村委会主任。
上陈村村民举报陈选民利用职权,在村里修路、打机井、引水管线工程、整体搬迁修建高速公路等建设项目中巧取豪夺,构成贪污受贿行为。挪用村民补助款,欺压百姓。
具体事实如下:
1.2011年,陈选民利用解决水源、实施引水管线工程问题为由,向本村村民每户收取100元,将其中45000元和折旧电线费用5000元,总共50000元,用来偿还他个人所欠债务。这项事情,全村村民可作证。
2.2011年,陈选民将引水管线工程承包给工程队,却又让村民无偿将土方工程挖完。他将土方开挖所需在工程队报账,并据为己有。此事情参与的村民都清楚,也可作证。
3.2011年,引水管线工程没有把水引到各户,还把接水的费用全部报账领走。陈选民还向九组每户收取100元。九组共48户,收取4800元。工程结束后,不给接水。九组村民可作证。
4.陈选民将引水管线工程视为已有,并交给其兄弟经营管理。村民建新房要向他申请、交水费也由他说了算,每户要收500元-700元不等的高价水费,否则就用不上水。
5.陈选民利用职权为他亲家九组的马水侠、木妮妮办理低保。实际上,他们的条件并不符合,而真正应当享受低保的贫困户却无法享受低保。
6.陈选民的亲家马水侠盖房的桩基地,说是购买的,每间1300元,4间共计5200元,但拿不出任何票据。其实是利用职权关系,没有交钱。
7.2013年,陈选民在推进整村项目名义上承包给工程队,实际上涂料、路基工程都是他弟弟在施工。九组村民要求自己使用,他非但不给,还说给了也没用。这其中的款项,都是不清楚的账目。
8.九组村民实施移民搬迁工程,陈选民以开加压泵为理由,索要21500元。为了施工,镇政府多次协调仍然未果,村民组织自己解决。
9.陈选民将四组的土地卖给曳湖镇焦建红,作为高速公路取土谋取暴利。有人揭发说,卖了10万元,四组组长获得1万元。
10.九组实施移民搬迁,陈选民多次故意刁难,致使搬迁工作难以进行。最终由村民给了2万元,整体搬迁工程才得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