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陵区泾河街道蒲公英幼儿园乱收费 请相关部门严查

上帝的宠儿
2017-02-27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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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领导,在高陵区泾河街道,有个蒲公英幼儿园,在2017年收取2月份儿童费用后,在收取3月份儿童费用时又让补交2月份的3天费用,说二月份少收了3天的72元,但是我家孩子有5天交钱没去,幼儿园说5天推45元,3天交72元,还在开家长会时让给孩子买书本费,说是自愿,但又说到时不给孩子买书的家长,你家孩子没书你家孩子上课多不好,我怎么感觉这个幼儿园好乱。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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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7-02-27 09:16
已转交 2017-03-02 11:52
已反馈 2017-03-08 17:51
已反馈 2017-03-08 17:51
您的留言相关部门已办结反馈,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
已反馈
高陵区:多收取的费用共计2268元已全部退清
高陵区
2017-03-08 17:51

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针对您反映的问题,高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给予回复,以下是回复的主要内容:

一、舆情基本情况

2月27日,网民在西部网民生热线留言反映我区泾河街道蒲公英幼儿园乱收费,请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二、调查处理情况

2月28日,我区教育局安排学前教育科、纪检办、稽查大队、姬家中心校到该幼儿园现场进行核查。经调查了解,该幼儿园在2017年2月15日开学时收取了幼儿半月的保教费及伙食费,因部分幼儿提前入园3天,后又补交了3天的保教费、伙食费共计72元。该园的收费标准为保教费每月300元(减免后实收210元),伙食费每月200元,1天应交保教费、伙食费共计19.5元,3天应收取58.5元,由于幼儿园工作人员计算错误,多收取了每名幼儿13.5元。我区教育局工作人员要求该园立即进行退费,因二月份开学幼儿入学时间不统一,退费不属于全园整体问题,截至3月2日下午,多收取168名幼儿的费用,共计2268元已经全部退清。

关于家长提出的5天退费45元,经查为2016年12月的退费,按照《陕西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实行按月缴费的幼儿园,幼儿当月在园天数不足当月法定工作日数一半(含一半)的,按保教费的50%退还;超过当月法定工作日数一半的,不退还所缴保教费。因此按规定孩子缺勤5天,只退伙食费。伙食费9元/生.天,5天共计退费45元为正确退费。

关于家长提出幼儿园要求孩子买书的问题,依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6年秋季中小学学具制作材料目录的通知》(陕教基二办[2016]12号)《西安市教育局办公室2016年秋季中小学学具及制作材料目录的通知》(市教办发[2016]255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学具及制作材料在教育教学中的功能,培养幼儿的思维能力、动手能力及创新意识,该园为幼儿定制了幼儿操作材料,并采取了家长自愿购买的原则。我区教育局工作人员对个别教师的不当言行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警示全园教职工要引以为戒。

除此之外,还要求蒲公英幼儿园规范收费行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幼儿园收费管理政策规定,严格按标准收费进行收费公示,坚持依法办园,主动接受幼儿家长及社会的监督。

以上回复仅代表相关部门的处理意见,如有疑问,请在原帖后面跟帖留言或继续在民生热线栏目发帖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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