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达仁社区乱收费 要盖章先交360元垃圾处理费

小龙
2017-02-15 14:20
点击数:

本人家住蒲城县天泽香槟城小区,持购房合同到小区楼下达仁社区开具居住证明,达仁社区办事员却告知,不管办什么事,要想盖章,先交360元的垃圾处理费,本人以为该费用收取不合理(小区物业费已经包含垃圾处理费),进社区办事的人缴纳,而不办事的就不需要缴纳,且熟人不用交钱,陌生人就得交,本人问过周围其他人,其他社区并没有收取这项费用,也没有相关的文件,达仁社区纯属于乱收费,且服务态度恶劣,严重影响了政府的形象,希望媒体曝光此事,追查此事,以免政府形象受损,收取的费用被有关责任人贪污。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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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7-02-15 14:20
已转交 2017-02-16 16:02
已反馈 2017-02-22 11:56
已反馈 2017-02-22 11:56
您的留言相关部门已办结反馈,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
已反馈
蒲城县城关街道办:现已对网友开据了居住证明
蒲城县
2017-02-22 11:56

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针对您反映的问题,蒲城县城关街道办事处给予回复,以下是回复的主要内容:

一、反映问题的基本情况

经调查,该网友叫龙中玉,咸阳户籍人,属于达仁社区管辖的天泽香滨城小区业主,但自2014年购房以来,本人一直未在该小区居住。2017年2月15日,龙中玉因户籍办理需要,前来达仁社区开据居住证明。

二、调查的基本事实

经调查,2017年2月15日,龙中玉因户籍办理需在达仁社区开据居住证明,社区工作人员以先缴纳360元(2017年全年)垃圾处理费才对其开据证明的问题属实。

按照蒲美办发【2015】5号《关于印发美丽乡村建设2015年工作安排的通知》文件精神,经城关街道办同意由各村各社区对辖区所有居民、小区在环境治理的同时按照每月每户30元,计每年360元一次性收取卫生费,所收费用由城关街道办统一管理,确保清扫保洁人员工资支出及巷道“五化”费用。社区人员在日常收取各户卫生费时,绝大多数社区居民对治理巷道卫生工作大力支持,主动缴纳卫生费,但个别居民不理解、不支持环境卫生治理工作。为了能够顺利开展此项工作,社区在居民分散以及住户不在家情况,社区在居民前来办理其他业务时收取年度卫生费。

三、反映问题的处理情况

达仁社区结合该居民实际情况,现已对其开据了居住证明,并且未对其收取卫生费360元(2017年全年)。今后,社区将加强政策宣传和服务规范,也希望广大群众能够支持与积极参与到环境卫生治理的工作中来。

以上回复仅代表相关部门的处理意见,如有疑问,请在原帖后面跟帖留言或继续在民生热线栏目发帖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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