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重泉路派出所锅炉房噪音及浓烟严重影响居民生活

明白人
2017-02-07 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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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城县重泉路派出所锅炉房噪音及浓烟严重影响居民生活,希望有关部门关注并及时解决。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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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7-02-07 08:48
已转交 2017-02-09 16:18
已反馈 2017-02-17 14:28
已反馈 2017-02-17 14:28
您的留言相关部门已办结反馈,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
已反馈
蒲城县环保局:该单位锅炉现已停止使用
蒲城县
2017-02-17 14:28

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针对您的留言,蒲城县政府办进行了督办,蒲城县环境保护局给予回复,以下是回复的主要内容:

2017年2月14日,接到贵单位向蒲城县人民政府转发的关于网友反映蒲城县重泉路派出所锅炉房噪音及浓烟严重影响居民生活一事的网上舆情调查函后(网调字[2017]第0236号),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执法人员进行查处,现将查处情况回复如下:

2017年2月14日我单位执法人员对重泉路派出所锅炉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锅炉现已停止使用,并于2017年2月9日由公安局对该派出所锅炉进行查封。

蒲城县重泉路派出所安装有一台3吨燃煤锅炉,主要用于该单位冬季取暖, 燃料采用烟煤,锅炉运行时水泵产生的噪音及烟尘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群众反映情况基本属实。2016年12月9日,我局已对该派出所的锅炉烟尘污染问题以蒲城县环境污染突出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向公安局下发对该单位燃煤锅炉整改通知,要求公安局督促该单位加快对燃煤锅炉的拆改力度。2017年1月6日,我单位执法人员对该单位锅炉冒黑烟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随后,我局将继续加快对城区燃煤锅炉的拆改力度,从源头消除环境污染,同时对城区未拆改的燃煤锅炉加大查处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环境权益。

最后,感谢贵栏目对我县环保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以上回复仅代表相关部门的处理意见,如有疑问,请在原帖后面跟帖留言或继续在民生热线栏目发帖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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