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热线记者从西安市公安局了解到,针对网友广泛提问的“西安落户”问题,西安市公安局官网已于2017年1月3日公布了落户西安的新细则,对“五年社保落户”和“购房落户”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社保落户:
持外省市常住户口,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体指在35周岁之前开始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含35周岁),与本市市区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并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实际缴费满5年以上,在本市市区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可迁入市区落户,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
(一)本市市区用人单位
本市市区用人单位是指在本市依法注册并办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用人自主权、依法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缴费的企业单位、事业单位、非企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在本市依法注册并办理税务登记,依法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缴费的分公司,和在本市依法注册,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缴费的社会团体分支机构。
(二)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申请人应当与本市区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且合同应在有效期内。
(三)缴纳社会保险
在本市实际缴费满5年,包含从外省市转入社会保险缴费期限。对于驻市城十区用人单位员工符合《暂行规定》相关条款并参加省社会保险统筹实际缴费满5年且符合条件人员可参照执行。
(四)在本市市区拥有合法固定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