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县国土局对于违法用地执法不作为 两年不立案查处

2017-01-10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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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15日洋县洋州镇南街村五组东二街43号村民王卫中,非法拆除邻居屈明侠后院靠北的一间存续使用30年自建房和厕所约12㎡,并自行放线违法占地修建违章建筑,占地面积56㎡,该用地未经南街村组-洋州镇-国土局-城建局等各级组织和政府部门逐级合法审批公示,8月24日前完成基础圈梁浇筑。非法拆除他人30年自建房和厕所,洋县公安局已介入查明。当事人有80年代协议和实地尺寸丈量,王卫中后院的违法用地违章建筑范围,侵占邻居家包括中线圈梁在内的后院地皮,以及前院地皮共计25平方左右。

经举报后,9月1日洋县城建监察大队下发《违章建筑停工通知书》,同时经洋县信访局转发到洋州镇,9月初洋州镇国土所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之后的10月19号王卫中以其病亡母亲冰棺50多天不下葬来阻碍威胁各级组织调解,无视法律法规违法强修,12月中旬五层违章建筑修成。《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规定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之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的现状。

两年来当事人多次逐级反映,然而洋县国土局除了洋州国土所2015年8月底到东二街街面两户大门外打望了解,一年多来从无国土局执法人员到后院现场实地调查,然而在zx161106464回复中“两户共同居住在解放前祖先遗留房屋大房6间小房4间”,实际上祖业房只有大房3间小房2间。另写道“2015年8月24日南街村界畔协议达成后,王卫中在其后院动工修建房屋”,与事实严重不符,人为颠倒时间顺序,有洋县公安局和南街村组调查作证。

两年来来洋县国土局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罔顾事实,办案不明,思路不清,依法治国怎么保护百姓合法权益?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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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7-01-10 09:11
已转交 2017-01-13 16:20
已反馈 2017-02-16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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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县国土资源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
洋县
2017-02-16 11:27

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洋县国土资源局给予回复,以下是回复的主要内容:

经调查,王卫中、男、现年49岁、洋县洋州办事处南街社区五组村民,家住洋县洋州办事处东二街42号。反映人屈明侠和王卫中属亲戚关系,屈明侠系王卫中的二妈。两家共同居住解放前祖先遗留土木结构口袋房6间,小房4间(其中屈明侠大房4间,小房2间),总长约37.2米,宽约8.2米。两家多年来一直对界畔权属问题存在争议,经村组多次调解无效。

2015年8月24日,又经村组调解,双方最终就权属问题达成协议,并当场签字生效。协议达成后,王卫中未办理任何建房审批手续,在其后院动工修建房屋。经现场勘测占地54平方米。

2015年11月2日、2016年4月5日、2016年5月23日、2016年8月12日我局执法监察大队、洋州国土所先后多次到现场进行了调查取证并下发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

2016年9月2日,我局执法监察大队召开案件讨论会,对王卫中非法占地,提出以下处理意见:1.对屈明侠、王卫中两户的权属纠纷由村组协商解决;2.对王卫中占用原宅基地建房责令限期整改。2016年10月28日,我局对王卫中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2016年11月2日,王卫中签收。

以上回复仅代表相关部门的处理意见,如有疑问,请在原帖后面跟帖留言或继续在民生热线栏目发帖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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