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15日洋县洋州镇南街村五组东二街43号村民王卫中,非法拆除邻居屈明侠后院靠北的一间存续使用30年自建房和厕所约12㎡,并自行放线违法占地修建违章建筑,占地面积56㎡,该用地未经南街村组-洋州镇-国土局-城建局等各级组织和政府部门逐级合法审批公示,8月24日前完成基础圈梁浇筑。非法拆除他人30年自建房和厕所,洋县公安局已介入查明。当事人有80年代协议和实地尺寸丈量,王卫中后院的违法用地违章建筑范围,侵占邻居家包括中线圈梁在内的后院地皮,以及前院地皮共计25平方左右。
经举报后,9月1日洋县城建监察大队下发《违章建筑停工通知书》,同时经洋县信访局转发到洋州镇,9月初洋州镇国土所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之后的10月19号王卫中以其病亡母亲冰棺50多天不下葬来阻碍威胁各级组织调解,无视法律法规违法强修,12月中旬五层违章建筑修成。《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规定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之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的现状。
两年来当事人多次逐级反映,然而洋县国土局除了洋州国土所2015年8月底到东二街街面两户大门外打望了解,一年多来从无国土局执法人员到后院现场实地调查,然而在zx161106464回复中“两户共同居住在解放前祖先遗留房屋大房6间小房4间”,实际上祖业房只有大房3间小房2间。另写道“2015年8月24日南街村界畔协议达成后,王卫中在其后院动工修建房屋”,与事实严重不符,人为颠倒时间顺序,有洋县公安局和南街村组调查作证。
两年来来洋县国土局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罔顾事实,办案不明,思路不清,依法治国怎么保护百姓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