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翔凤泉花园政府安居工程不给供暖 物业太差

陌生小伙
2016-12-07 09:42
点击数:

凤翔县凤泉花园A区打着政府安居工程的幌子,卖着商品房的价格。前期1-4号楼陆续交房后从2014年到2016年12月初一直不给业主供暖,拖延供暖期限,小区内物业服务态度较差。

从交房到现在陆续有业主家中被盗,物业不闻不问。希望民生热线能关注一下此事,为小区业主做主,还业主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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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6-12-07 09:42
已转交 2016-12-21 16:59
已反馈 2016-12-23 17:24
已反馈 2016-12-23 17:24
您的留言相关部门已办结反馈,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
已反馈
凤翔县:建议购房人通过法律程序解决争议
凤翔区
2016-12-23 17:24

尊敬的网友“陌生小伙”:

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针对您反映的问题,凤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给予回复,以下是回复的主要内容:

1、凤泉花园A区项目基本情况

凤泉花园A区项目为限价商品房项目,由陕西宏汇置业有限公司投资开发,销售价格按限价商品房价格执行。

2、供暖问题

根据项目规划设计和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凤泉花园A区1#—4#楼采用天然气入户,供暖采用暖气片分户管理(壁挂炉自理)。购房人要求开发商完成小区集中供暖,并承担费用。经过多次协调,开发企业反复强调他们按照合同约定,已完成了所有工程,对购房人的要求并不认可,坚持通过法律程序解决争议。我们已向购房人说明情况,并建议购房人通过法律程序解决争议。

3、物业服务问题

凤泉花园A区物业为宝鸡宏盛物业管理公司,公司资质为三级,经调查检查,物业公司在物业服务方面存在不足,我们约谈物业公司负责人,下发整改通知,要求物业公司积极整改,并就有关具体事项向购房人说明情况,耐心做好解释工作。

以上回复仅代表相关部门的处理意见,如有疑问,请在原帖后面跟帖留言或继续在民生热线栏目发帖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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