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责任田原始资料被遗漏 请政府调查给说法

简简单单
2016-12-07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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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娄书记您好:

我叫翟西康,陕西省渭南市,澄城县庄头镇杨家庄村四组村民。2014年土地大调整时分得责任田1.8亩,一直耕种至今,从未易手,产权关系明确。今年乡上开展了土地确权工作,村组告知我本人名下责任田,为村组承包地。对此我感到十分气愤和不解。

立即到杨书记处,调阅了村土地承包合同书。

发现从94年一开始,就遗漏了本人的责任田原始资料。此合同疑点颇多,不符合正常的思维逻辑,属虚假合同,严重侵权,严重违法。

村组以中途户口迁出,扣除本人责任田为由,不予确权,对此我阐述以下二点证言:

(1)户口迁出时间为1997年4月11号,94年扣除责任田,没有法律依据,属违法行为。

(2)本人无工作,无固定收入,于2010年3月将本人户口迁回原村组,属性为农村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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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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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6-12-07 09:50
已转交 2017-01-13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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