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城市恒安国际儿童城出售商铺诈骗消费者

王先生
2016-12-29 08:37
点击数:

关于恒居地产出售

恒安国际儿童城商铺诈骗消费者情况说明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们是恒安国际儿童城购买商铺的四十五名业主,怀着失落与期盼的心情,写下这封申诉书。希望能够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从2014年初通过恒安国际儿童城售楼部,四十五名业主购买一至四楼的商铺,截止2016年各业主上交款项金额十万至一百万不等。

当初购买时,对方称他们属于通盛房地产下属单位:韩城市恒居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从资质到资金再到股东都是一家很有实力的房地产公司,也正因如此各个业主才会下决心购买。支付第一笔款项时,对方并未跟我们签订正式的购房协议,声称等正式的合同下来一并签订,只是开具了一张加盖“韩城市恒居地产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专用章”的收款收据和一份《商铺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对方单位:韩城市万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商铺委托经营管理合同》里面规定委托管理期限为五年,从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9年9月30日止,每年度结算一次委托经营收益金,每年度9月30日之前,通过业主提供的银行账号转入租金,并承诺2014年年底办理房产证等手续以及第二年的租金会按期支付,事实上但并未办理相关房产手续以及向各个业主支付租金。

2015年4月曾打电话征求各业主意见:关于购买商铺开具发票一事,售楼方为了减少税款问我们是否同意将发票金额少开一部分,并且将来的购房协议书里将与发票金额一致,但实际上我们支付的要比这个金额大。2015年10月1日因为没有按期返租金,再加上迟迟答应的不兑现,大家开始忐忑不安。

事情发展到2016年,因为房产证迟迟未办理,联系不上售楼方,大家都比较着急,害怕资金都将打水漂,开始发动所有的力量以及联系方式来处理此事。当我们带者当初由他们开具的收款收据找到韩城是恒居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时,对方声称这个财务章不是他们的,那么也就是说当初收据上这个财务章是假的。我们也都是自己挣来的血汗钱,谁都没想到结果会是这样,我们的内心十分的焦虑与惶恐,最糟糕的是售楼方称我们当时买的房子是从韩城市地税局职工郭小燕私人手里面买的,我们更是一脸懵,这跟当初售楼方的信息完全不一致!为什么当初买房的时候不告知大家?这属于赤裸裸的欺骗消费者。

郭晓燕利用公职多次劝大家,开具发票上房款降低二到三倍,这样大家可以少上税,并声称关于开具发票不怕有她开。2014到2016年每次都是她出面和我们业主交谈,每次吵吵闹闹不了了之,现在给郭晓燕打电话不是说上班,就是在西安看病,躲着业主不见,请局领导为我们业主做主,出面处理这件事。作为一名公职人员,请局领导明查,郭晓燕怎么能参与这么大的售房买卖活动?

我们找过相关部门协调此事,找过过信访局,找过纪检委,找过公安局梅苑社区警务室,找过恒安无数次,均无结果。恒安相关负责人告知我们业主当初收到的收据财务章并不是他们的印章,财务印章是伪造的。当初出售对外宣称是通胜地产下属单位开发的,而今我们找不到任何人处理此事,至今未果,没有任何一方售楼方出面解决问题,并且一再推三阻四。

领导,我们有的是创业的八零后,有的是用养老钱,我们用着自己辛苦挣来的钱与银行的贷款承担着这一切。因为最初售楼方的欺骗导致了我们错误的决定。我们恳请市委市政府领导们为我们主持公道。

特此申诉。

恒安国际儿童城全体业主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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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6-12-29 08:37
已转交 2017-01-05 15:37
已反馈 2017-02-20 09:42
已反馈 2017-02-20 09:42
您的留言相关部门已办结反馈,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
已反馈
韩城市:建议业主通过司法程序维护合法权益
韩城市
2017-02-20 09:42

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针对您反映的问题,韩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给予回复,以下是回复的主要内容:

经调查,恒安国际大厦是由韩城市恒居地产开发建设。2013年,郭小艳代表其投资人与恒安地产签订了购房协议。2014年,因投资信心不足和自身资金问题,郭小艳方与恒居地产协商后,以该地产商名义转售恒安国际大厦1-4层商铺,并开发为儿童城。在出售过程中,郭小艳承诺为业主办理房产证,并在每年度9月30日按照约定比例返租金,2015年租金已通过购房款优惠返还,2016年租金暂未返还。由于郭小艳方一直未向恒居地产提供业主信息,并未上缴商铺转售收入的税款,故迟迟未能办理房产证。

根据调查情况,我市公安局已多次约谈恒居地产和郭小艳双方,认定该案件属于经济纠纷,建议业主通过司法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以上回复仅代表相关部门的处理意见,如有疑问,请在原帖后面跟帖留言或继续在民生热线栏目发帖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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