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某酒店拒不执行法院判决 生意兴隆就是不赔钱

晨光
2016-12-19 15:52
点击数:

我是西安奥特自动门窗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去年因为纠纷起诉过靖边县环亚大酒店。

2015年8月6日,长安区人民法院判被告“靖边县环亚大酒店”在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原告支付欠款105000元。被告不仅不出庭,还置法律文书于不顾,拒不执行判决。

万般无奈,我们于2015年9月16日向西安长安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西安长安区法院委托靖边县法院执行局执行。

一年多来,我们多次督促,不是打不通电话,就是接通后敷衍几句,以”人不在“、”给你问一下“”酒店已转让“等理由推脱了事。

2016年12月15日我们又再次前往靖边,入住靖边环亚大酒店,事与愿违。酒店照常营业,生意火爆。

我们再次找靖边法院执行局罗局长,他又以执行法官不在,只是冷冷的“嗯 嗯 嗯”的搭腔,最终我们抱着对“法律”的希望而去,带着“法律也有软肋”的无助而返。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
·
已受理 2016-12-19 15:52
已转交 2016-12-28 11:58
已转交 2016-12-28 11:58
您反映的问题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已转达至:靖边县
发表您的看法
网上昵称:
发言主题:
发言内容:
提交
跟帖留言

现在还没有评论!

更 多 0/0
我要留言
  • 密码登录
  • 验证码登录
  • 单位用户登录

登录

登录

注册账号

  • 新用户注册

注册

已有账号

根据《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留言须实名认证,本平台将严格保护用户隐私。
  • 找回密码

确认修改密码

返回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