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乐城小区开发商强行买卖 强行停水影响居民生活

张强
2016-12-15 15:59
点击数:

2010年我在西安市大寨路与丈八北路十字买的陕西鑫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新乐城小区的房子。当时的合同是按揭合同,合同中开发商承诺交房后365日办理产权证。可至今无果,经询问得知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开发商自己伪造的,不是国家制式合同。也并未取得土地证和预售证。现如今开发商要求业主缴付除首付外的全部尾款,又承诺三年内办下产权证。业主不信,不同意,开发商强行停水,破坏水管,水表,导致200户左右业主无法正常生活。昆明路派出所以经济纠纷为由拒绝处理,经咨询法律部门得知,这属于治安管理范畴,不是经济纠纷。雁塔,莲湖两区住房保障局均声称新乐城小区不属于他们的管理区域,并拒绝处理。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
·
·
已受理 2016-12-15 15:59
已转交 2016-12-23 08:51
已反馈 2016-12-28 15:19
已反馈 2016-12-28 15:19
您的留言相关部门已办结反馈,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
已反馈
西安市房管局:该项目存在的问题正在协调处理
西
西安市住建局
2016-12-28 15:19

尊敬的网友“张强”:

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针对您反映的问题,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给予回复,以下是回复的主要内容:

经查,“新乐城”项目位于西安市丈八北路与大寨路十字东南角,项目占地8718亩,建筑规划建筑面积51214平方米,由陕西鑫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莲湖区工农村二组村民委员会联合建设。

该项目属莲湖区立项批准的,用于解决颜家堡村第三组村民小组被征地农民生活、生产的安置项目。2007年底开始建设,2011年建设完成,2012年7月陆续交付使用。小区占用土地为集体用地,土地变性工作正在进行中,未取得规划、建设等相关建设手续,尚不具备办证的条件。

另,按照市政府涉稳工作专题会议要求,该项目存在的问题正在由莲湖区政府进一步协调处理,加快完善相关手续,做好群众的维稳解释工作。我局将积极做好配合工作。

以上回复仅代表相关部门的处理意见,如有疑问,请在原帖后面跟帖留言或继续在民生热线栏目发帖反映。

发表您的看法
网上昵称:
发言主题:
发言内容:
提交
跟帖留言

现在还没有评论!

更 多 0/0
我要留言
  • 密码登录
  • 验证码登录
  • 单位用户登录

登录

登录

注册账号

  • 新用户注册

注册

已有账号

根据《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留言须实名认证,本平台将严格保护用户隐私。
  • 找回密码

确认修改密码

返回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