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至县枫林苑小区入住两年无天然气 开发商不作为

风清扬
2016-11-30 16:57
点击数:

我们是周至县枫林苑业主,枫林苑位于农商东街,离县政府800米左右。从去年我们入住以来,小区业主和开发商金利源公司及其物业冲突不断,主要原因是业主们对物业不作为,服务不满意,主要有:

1、小区安保太差,周围围墙太矮(最高1米5高),全天仅有一60岁老头值班(前天晚上有6个小偷进小区偷盗近3小时无人发现,反映给物业柯经理,柯经理觉得很正常,县城关派出所已出警);

2、入住两年无天然气(周围南关村都准备通天然气),找开发商,开发商不作为;找县政府县政府扯皮,没人认真的对待这件事,没有人为我们平头老百姓做主,我们业主已绝望,不知是自认倒霉还是忍气吞声,反正没人管!

3、不管啥原因不交物业费,就会被擅自停水停电,拒绝和业主商议,一派流氓作风。

我们全体业主有理由相信,当今依法治国,这等泼皮无赖开历史倒车,应该引起市县两级政府重视,严惩相关责任人,以儆效尤!

全体业主请求有担当、有责任心的市县领导主持公道、伸张正义!!!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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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6-11-30 16:57
已转交 2016-12-21 16:32
已反馈 2017-01-18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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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县建住局:关于“枫林苑小区入住两年无天然气”的回复
周至县
2017-01-18 15:51

贵网舆情“周至县枫林苑小区入住两年无天然气 开发商不作为 ”收悉后,我局已立即安排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查,现就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1、陕西金力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具有二级物业资质,于2016年4月27日在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物业管理办公室备案,5月6日向周至县物业管理办公室递交“外埠物业服务企业备案回执”相关资料登记建档。

2、物业服务收费应在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备案,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该企业在枫林苑小区实行三级物业服务标准,高层物业服务费0.9元/㎡,符合《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等级标准》。物业服务费不包含电梯运行能耗费和电梯年检费,电梯运行能耗费和电梯年检费由物业公司另行据实收取,并将收支情况定期公布。

3、枫林苑小区一期入住4#、9#两幢楼,建筑面积有27000㎡,一共6个单元、6部电梯;总户数241户:交房119户,入住约80户。枫林苑小区由建设单位同陕西金力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意向书进行物业管理。

4、物业服务企业聘用物业管理人员、秩序维护员(门房)、保洁人员(共7人),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聘用服务人员的。

5、关于业主反映费用收取过高的问题,我办已约谈物业企业,没有按照物业服务标准而进行服务的,责令企业及时整改,企业表示将加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物业费是保证物业公共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前提,业主拒交物业费不符合法规要求。

6、我局工作人员多次和二曲街道办干部、城东社区工作人员、业主代表等多人利用休息时间到小区了解实际情况,同建设单位及物业企业共同处理前期物业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

7、枫林苑小区由陕西金力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周至分公司开发,2015年3月10日向周至县玉祥天然气有限公司提出该小区4号、9号楼共241户用气申请。周至玉祥天然气公司安排进行踏勘设计,经多次协商2016年3月确定最终方案。随后周至县玉祥天然气公司多次通知该公司进行合同洽谈,至今该公司无回应,未签订枫林苑小区天然气工程安装合同。

二、下一步措施

我局将密切关注此事,积极做好本职工作,保障群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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