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为再婚妻子为初婚生有一子 请问能办理独生子女证吗?

陈军锋
2016-11-29 09:08
点击数:

夫妻二人中丈夫为再婚,与前妻育有一女,但未办理过独生子女证,现女儿由前妻抚养。现任妻子为初婚,婚后我二人育有一子,请问这种情况可否办理独生子女证?请具体说明相关政策。现有政策未提及我们这种情况。蓝田县洩湖镇计生委称不符合条件,拒绝办理独生子女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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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6-11-29 09:08
已转交 2016-12-07 17:32
已反馈 2016-12-07 17:36
已反馈 2016-12-07 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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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回复:根据独生子女申领政策 不符合申领条件
记者调查
2016-12-07 17:36

尊敬的网友“陈军峰”:

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

根据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认真做好《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工作的通知(陕卫指导发〔2016〕134号)要求,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办理对象为:

根据《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未违反政策生育,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一)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或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的。

(二)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未成年死亡,现存活一个子女的。

(三)独生子女死亡后,夫妻再生育一个子女或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

(四)夫妻离异前或丧偶前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女,离异或丧偶后未再婚的。

(五)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子女,再婚后未生育或未收养子女,现家庭只有一个子女的。

(六)再婚夫妻原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只生育过一个子女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婚后未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可以个人身份申请办理。

按照政策规定,您的情况不能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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