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州区农村拆迁赔偿补偿用2011年的标准合理么

在路上
2016-11-26 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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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是商洛市商州区杨斜镇林华村的一名勤劳朴实的村民,前些年因结婚花尽父母一辈子辛辛苦苦积攒的所有积蓄15万,新盖婚房,一家人其乐融融,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

然而,好景不长,新房盖好不到两年,就因有关企业和部门陆续来我们村视察,看上了我们村的地皮,张罗着招商引资,卖地挣钱,前后多次来我们村多次测量地皮,从那时起,一家人就过上了提心吊胆、生怕有一天房子被拆,无家可住,父母辛苦一辈子的辛苦化为虚影。

时间到了2016年8月份,有关部门再次来我们村里正式告示村民要拆迁的结果,父母面对这突如其来的不幸消息,看着自己辛辛苦苦盖得房子,以及住了40多年的地方如今就要拆了,差点晕厥过去,情绪受了很大刺激。不过也没有办法,对于有关部门发展经济、招商引资我们也无过多怨意。不得不面临拆迁的命运,我们愿意为政府发展经济让路,为建设家乡尽力,支持政府招商引资建设家乡的美好愿景。就这样,我们像全中国千千万万面临拆迁搬家命运的好百姓一样,没有采取过激的方式来反对,等待着政府来处理,给我们公平、公正的拆迁赔偿。

然而,美好的期望还是被现实打破,有关部门拿着2011年的拆迁赔偿标准让我们签字,接受拆迁条件。这2011年的赔偿标准是个啥概念呢?土房510一平米、平房840一平米,这还包括安置费、补助费在内。我家房屋将近380平米的房子补偿金额不到26万元,除此之外像水井、猪圈、厕所、60平米的水泥硬化平场,乱七八糟加一块,8万元左右。总共补偿32万左右。城里人哪怕是个草棚,只要拆迁就分房,一家获赔就是上百万。对于农村我们自家盖的房子而言,拥有长期产权,人经几辈都可以住。如今就这样面临拆迁,补偿少的可怜。而且,有关部门还不管村民死活,拆迁之后全部让去住基本上很少有人住的移民搬迁房,政府岂能通过卖地拆迁把村民赶到那些没人要的移民搬迁楼上去?

可谁为拆迁户面临的经济上和精神上的损失着想?这已经是2016年了,竟然还用2011年的标准进行补偿?还有在卖地的过程中村民未曾协商同意,有关领导就替民做主,把地卖了?这里面到底有没有猫腻?还希望有关部门严查。拆迁之后,村民的待遇如何得到合理补偿?还希望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我们真心支持并感谢政府部门为了发展农村经济做出的努力和工作,但是希望有关部门能真正为民众考虑,保障好拆迁群众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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