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原县鲁桥镇收2017年合作医疗必须每人交10元人寿意外险

刘先生
2016-11-14 08:53
点击数:

我是三原县鲁桥镇村民,村里收2017年合作医疗必须每个人交10元人寿意外险,不交不给办理,村书记太度强硬,不交人寿保险,合作医疗爱去哪交去哪交,不知该怎么办?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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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6-11-14 08:53
已转交 2016-11-18 15:10
已反馈 2016-12-05 16:02
已反馈 2016-12-05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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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反馈
三原县:要求村组干部不得捆绑意外险
三原县
2016-12-05 16:02

尊敬的网友“刘先生”:

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针对您反映的问题,三原县人民政府督查室给予回复,以下是回复的主要内容:

收到贵处转来西部网网上舆情调查函(网调字[2016]第11044号)“交合作医疗每人交10元人寿意外险”的信件后,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副县长周雪艳立即做出批示,责令县卫计局就网友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汇报如下:

新农合、新农合补充意外伤害保险都是各级政府出台并主导的社会保险政策,均为自愿原则。我县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在安排部署2017年度新农合、新农合补充意外伤害保险筹资工作时,分别下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的通知》(三政办字〔2016〕18号)、《关于做好2017年度新农合补充意外伤害保险筹资工作的通知》(三政办发〔2016〕94号)文件,明确了筹资标准和办法,特别强调不准捆绑,强制征缴。但在实际征缴过程中,个别村组干部不注意宣传引导,简单地口头要求群众不交保险不收合疗。

县政府办、金融办、卫计局等单位在督查过程中发现并及时纠正了该错误做法,要求村组干部必须认真宣传引导、坚持自愿原则,以耐心的政策宣传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不得强行捆绑。

从目前的征缴数据看,截止2016年11月23日,全县新农合筹资29万余人4703万元,占比90%,新农补筹资25万余人,占比79%,表明基层在征缴过程中较好的执行了征缴政策。

县政府要求县卫计局要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及时处理,确保新农合和新农补两项社会保障政策在群众满意的基础上得到落实。

西部网

2016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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