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略阳县郭镇官员不作为 致灾后重建户债台高筑

老吴
2016-11-09 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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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名叫吴建全,系略阳县郭镇郭镇街村人。我所经历的这件芝麻小事,在办理中由于镇政府官员不作为,竟被一推再拖长达九年,至今问题没有得到解决。这不能说不是当地政府官员的严重失职和渎职。今天将此事搬到互联网,完全是迫于万般无奈。

二零零八年地震后,我家经村镇县三级审定列为灾后重建户,当时在镇政府的宣传和一再承诺下,我很快与村委会签订了建房协议,同时交纳了一万五千元定金。但随后村镇两级没有遵照协议办事,而是对我采取变通方式,提出给我划出一份宅基地。

二零零九年四月,郭镇街村委会按照镇政府有关人员的商定,在郭镇信用社南边给我划拨了宅基地。但在同年六月我开工建房时,却遭到郭镇信用社主任王浩平的阻拦,声称此地修建民房,会影响信用社的安全管理及信用社今后的扩建用地,要我等待村镇两级的处理结果。

但是时过四个月,我没有得到村镇两级任何人书面或口头答复。二零零九年八月,我再次准备了建房石头、水泥、沙子,并谈好了建房工匠,正准备现场施工时,再一次遭到郭镇信用社主任王浩平的强行阻挡,仍然以同样的理由阻止我施工,迫使我再次停止建房。

之后,我曾多次向村委会主任王长军、驻村干部龚长青、镇党委书记谢民、镇长王卫民反映情况,一再要求尽快解决我的宅基地问题。直到二零一四年十二月,才盼来一个由略阳县信用社牵头,会同郭镇人民政府相关领导共同协商作出的一个处理意见。

当时的具体解决办法:一是由郭镇信用社对我因延时建房造成的经济损失作出五万元经济补偿;二是由镇村协调在其它地方重新为我划拨宅基地。对此我也只好勉强接受,但对这一所谓商定的事项,村镇官员随后又是故伎重演,仍然是人走茶凉,一直不能具体落实。

就我宅基地长期难落实一事,在我多次找镇上领导后,二零一五年十月三十日,镇长王卫民于二零一五年十月三十日召集副镇长杨森林、村党支部书记王长军、村委会主任郭利共同座谈协商,决定在新街顶头一左姓人家的房后,给我划拨不少于一百五十平方米的宅基地。

但到目前为止又过去了一年时间,这一问题仍然是口上一说,还是没有解决。因我当时打算尽快将房屋建成后开办大型米面油加工厂,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还在接官亭信用社货款二十万元,向勉县老道寺镇刘平安付钱预购了全套大型加工机械设备。

由于镇政府官员的行政不作为,多年来不但使我计划的家庭致富梦想成为泡影,还使我背负了巨大的经济债务。那么,这一责任应该由谁来负?我的这一经济损失由谁来承担?多年来,这件事对当地官员而言也许是件曲曲小事,但对老百姓却是致命一击。

这件小事在经历了郭镇党委政府的三茬官员和漫长的九年,到目前为止仍然没有得到解决,这不仅仅只是郭镇老百姓的不幸。在此恳请上级相关领导,能在百忙中予以关注,尽快得以解决。别让我再找了;别让我的经济损失再继续了;别让我再走民告官的诉讼之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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