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县锦绣家园无良房地产商断水断电 居民苦不堪言

2016-11-08 10:17
点击数:

尊敬的省长大人,我是安康市旬阳县锦绣家园住户,因14年交房时房款已缴清而房产商无法开具正式发票,故我们没有缴他们要求缴纳的2万元中央空调费用(这是强制住户缴纳的去年中央空调只在过年时通了一个周),经过最后协商房地产商同意在其手续齐全能开具发票后再收我们的中央空调费用,但今年10月27日开始他们就恶意断我们水电,我们去物业找人解决,物业却说这是科力公司老总赵济先的意思他们不敢管!我们向有关单位反应他们却推三阻四,这两个周我们基本无法正常生活上班都成问题,希望省长大人体察民情帮我们解决一下问题。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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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6-11-08 10:17
已转交 2016-11-15 15:25
已反馈 2016-11-25 10:43
已反馈 2016-11-25 10:43
您的留言相关部门已办结反馈,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
已反馈
旬阳县房地产业管理局:要求恢复业主水电供应
旬阳市
2016-11-25 10:43

尊敬的网友“匿名”:

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旬阳县房地产业管理局给予回复,以下是回复的主要内容:

网民朋友,您于11月8日在民生热线反映“旬阳县锦绣家园无良房地产商断水断电居民苦不堪言”有关情况。根据您反映的情况,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人员进行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调查,2015年5月,锦绣家园开发企业在给业主交房时,要求业主缴纳中央空调安装费等费用,业主要求开发企业在开具相关发票后交清相关费用,后经过协商业主向开发企业出具了欠条,开发企业将房屋交付业主。2016年10月,开发企业通知业主缴纳所欠费用,业主仍然要求开发企业开具相关发票后缴纳。开发企业在多次催缴仍未收到相关费用的情况下,采取断水断电的方式督促业主缴纳相关费用。

二、处理情况

在收到您的反映后,我局立即通知开发企业和物业公司恢复对业主的供水供电,不得采取断水断电的方式逼迫业主缴纳相关费用。并于11月10日给该公司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恢复对业主的水电供应。对拖欠的相关费用由企业和业主协调解决,你也应积极主动配合协商依合同约定履行相关职责,如协商不成你们双方可以通过司法诉讼途径解决。

以上回复仅代表相关部门的处理意见,如有疑问,请在原帖后面跟帖留言或继续在民生热线栏目发帖反映。

西部网

2016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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