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湖区春晓华苑小区物业乱收费公摊电费过高

邓女士
2016-10-10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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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莲湖区春晓华苑小区一期900多户,最近刚刚交房完毕。物业费包干制每月1.2元/平,公摊电费0.25元/平,垃圾清运费每户每月6元 。公摊电费其他小区有的是直接加电费里面,一度电最多加0.15元,100平的房子平均每月用电100度,也就15元,有的也是按面积算,但最多也就0.2元/平,100平的房子也就20元。春晓华苑诚建物业收费0.25/平,占多数住户家每月用电量的一半甚至持平,这不是明显的在乱收费吗?物业费既然包干制,公共区域的卫生就应该含在物业费里面,垃圾清运就是公共区域卫生的一部分,每户6元的垃圾清运费不是额外乱收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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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反馈 2017-04-27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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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湖区物价局回复“春晓华苑物业收费”问题
莲湖区
2017-04-27 11:52

莲湖区物价局回复:一是根据市政办发(【2013】47号)第九条规定:住宅小区公共用电部分(包括住宅楼内、外两部分用电,其中楼内部分包括:公共走廊、楼梯照明、门禁、应急指示灯等用电,楼外部分包括:庭院路灯、景观灯照明等用电)所耗电费,按照“谁受益、谁负担”原则,由小区全体业主按面积分摊。我局已责成物业公司将公推电费分摊情况进行公示,接受业主监督。

二是按照《西安市物价局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陕西省物价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2012〕259号)文件规定,物业小区有电梯的楼宇,物业服务企业可向业主据实收取电梯运行能耗费和年检费,并定期公布收支情况,物业服务成本中不包含上述费用。

三是根据西安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实施意见(市政办发〔2005〕71号)文件规定,由个人交纳的:城市居民(含城中村人口和暂住人口)以人为单位按月由个人交纳:2元/人·月。物业小区内发生的卫生保洁、清扫等物业管理费按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建设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陕价服发〔2012〕106号)的有关规定,另行交纳。

四是我局已责成该小区对公摊电费和电梯费等相关收费进行定期核算并公示,接受业主监督,并对该小区进行物业收费政策宣传,规范该小区的收费行为,如业主发现该小区有其它收费问题,请拨打莲湖区投诉电话029-87611827并提供相关证据,我局将予以积极协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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