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陈仓区虢镇汽车站上塬客车乱涨价 依据何在?

公交需要666
2016-09-30 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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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陈仓区虢镇汽车站上塬客车乱涨价,虢镇至慕仪镇齐东村票价原为2.5元,近日不知何故,已涨至4元,还有至临近村子的车票票价也出现上涨。因为每天早晚有很多打工群众需要乘坐这些车辆到城区打工,关乎人民切身利益,还请政府及时调查,给出涨价的合理解释或公告。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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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6-09-30 14:26
已转交 2016-10-18 16:37
已反馈 2016-11-04 16:21
已反馈 2016-11-04 16:21
您的留言相关部门已办结反馈,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
已反馈
宝鸡市:客运车辆涨价行为属正常调整运价
宝鸡市
2016-11-04 16:21

尊敬的网友“风云突变”:

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针对您反映的问题,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给予回复,以下是回复的主要内容:

经查,虢镇至慕仪、宝鸡汽车西站始发赤沙的客运车辆涨价行为属正常调整运价。上述线路均属农村客运班线,经营性质为企业自负盈亏,原票价是2005年核定的客运价格0.183元/人·公里(2014年以前县区城乡汽车客运价格由省上统一核定),将近10年未做调整。由于市场变化及国家燃油、燃气补贴和村村通客车补贴相继取消,导致营运成本不断提高,客运价格倒挂。

2014年,省物价局、交通厅下发了《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交通厅关于做好我省道路客运价格改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服发〔2014〕73号)和《陕西省交通厅、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印发<陕西省汽车运价实施细则>的通知》(陕交发〔2014〕36号)文件,规定县区城乡汽车客运价格交由县区管理并实行政府定价。陈仓区政府从2015年5月启动此项工作,2015年8月底由陈仓区物价局完成了价格成本监审,确定区内城乡客运价格为0.28元/人·公里,并于2016年3月10日召开了城乡汽车客运价格调整方案听证会。后经征询市物价局、市运管处意见和陈仓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定,由陈仓区运管所重新核定里程,于2016年8月24日以《宝鸡市陈仓区物价局关于调整我区农村道路客运票价的函》(宝陈价发〔2016〕26号)文件对陈仓区77条农村道路客运票价进行了调整。

因此,虢镇至慕仪、宝鸡汽车西站始发赤沙的客运线路调整价格均依物价部门规定执行,不存在乱收费问题。陈仓区政府已要求区物价局、交通局进一步加强宣传解释工作,引导群众正确看待调整价格行为,争取群众的支持和理解。

以上回复仅代表相关部门的处理意见,如有疑问,请在原帖后面跟帖留言或继续在民生热线栏目发帖反映。

西部网

2016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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