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阴市太华路街办暂停低保 乱出行政决定乱设复议权利

流云
2016-09-27 14:27
点击数:

9月21日太华办送达“暂停低保待遇告知书”,告知我依据(渭南市低保工作规程)对我作出“暂停低保”的行政决定,并告知不服向太华办申请行政复议。真是大笑话和糊弄基层群众。

首先查看他们所依据的工作规程全文找不到“暂停低保”这个行政名词,也未见到法条表述,是自行发明。规范并明文规定乡镇上有审核和报请县市民政局的权利,有权作出不予批准和停发低保决定的是县市民政局!同时《行政复议法》也规定了复议权利机关,哪有让群众对太华办政府的决定再向太华办复议的?赤裸裸违法为自己设定行改复议权!违法决定上又加盖社区和太华办两个公章,行政执法主体只能是一个,两个主体闻所未闻!

我们质问却不能正面解答而乱扯一气。市民政局早在9月13日已作出不批准低保决定却不依法出具行政决定书,而大华办无执法主体和法律依据却乱出行政决定乱设行政复议权利。这些都是违犯陕西省政府令144号而应按侵害群众利益追责的行为。但却投诉无门。只能在此留言望省长或书记就看到。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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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6-09-27 14:27
已转交 2016-10-18 16:35
已反馈 2016-11-02 15:21
已反馈 2016-11-02 15:21
您的留言相关部门已办结反馈,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
已反馈
华阴市太华路街办:目前网友未提出复议申请
华阴市
2016-11-02 15:21

尊敬的网友“流云”:

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针对您反映的问题,华阴市太华路街道办事处给予回复,以下是回复的主要内容:

今年6月份,按照民政局的统一安排,我办对辖区内的低保户家庭逐户进行入户审核,办事处民政办和南桥社区干部在王东荣家调查过程中发现以下问题:

1、王东荣本人虽患有“颈小关节不稳及骨质增生”,但未提供近期医疗机构鉴定其丧失劳动能力的诊断证明。

2、王东荣反映丈夫孙瑞平是无业居民,复审时王东荣开具了无任何收入的证明,但在对该户入户调查时,丈夫口述自己月收入300元(低保户入户情况调查表已签字确认),收入证明与实际情况不符;

3、在入户调查中发现,王东荣家中有空调、冰箱、电脑等奢侈性消费品。

4、王东荣夫妇均属45岁以下人员。

根据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享受条件的相关规定,民政局已停发其城乡低保保障金。若该户对此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通知60日之内向太华路街道办事处申请行政复议。截至目前王东荣未提出复议申请及材料。

以上回复仅代表相关部门的处理意见,如有疑问,请在原帖后面跟帖留言或继续在民生热线栏目发帖反映。

西部网

2016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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