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县纸坊办事处塔浴村四组村民二胎准生证难办理

高处不胜寒
2016-09-27 09:03
点击数:

我家住汉中市洋县纸坊办事处塔浴村四组,现在因为办二胎准生证已往返办事处无数次了,因我是再婚,与原妻生有一男孩,离婚后归我户下,现任妻子也属再婚,也有一男孩但归男方,办事处办办证人员苏玉侠先说要结婚证,户口本,二寸照片,二次说要双方离婚协议书,第三次又说要我妻子和她前夫孩子的信息资料,户口本复印件,试想办个二孩证件就这么难嘛,这是不作为,还是故意刁难呢,希望有关部门多作监督了解,解决老百姓办事难的难题。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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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6-09-27 09:03
已转交 2016-10-21 09:32
已反馈 2016-10-28 09:45
已反馈 2016-10-28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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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反馈
洋县纸坊街道办:发放了再生育证并交给了网友
洋县
2016-10-28 09:45

尊敬的网友“高处不胜寒”:

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洋县纸坊街道办事处给予回复,以下是回复的主要内容:

经查,申办再生育的对象是张某(男,生于1974年1月,洋县纸坊街道办事处流浴村13组人,原塔浴村已并入流浴村)、薛某(女,生于1979年1月,洋县纸坊街道办事处流浴村13组人)夫妇。

2016年9月5日,张某第一次持夫妇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双方的离婚协议书前来办事处计生办自称申办二胎准生证,计生办经办人员查看了其所带资料 并询问了其婚育情况:该夫妇均属再婚,张某再婚前曾在2000年生育过一个孩子(男),薛某再婚前曾在2002年生育过一个孩子(男),2013年4月28日,张与薛又登记结婚,本次双方均属再婚,2016年9月薛某已孕大约5个月。经办人结合其所带资料及现场询问情况,当场查看了全员人口信息库,库中显示该夫妇双方均查无此人,于是经办人当场答复:首先,根据你今天提供资料结合询问你的婚育情况,依据2016年5月实施的省条例第三章生育调节中有关规定判断,你夫妇现在申请的应该是第三胎(即再生育证),而不是第二胎,若是第二胎按照目前市、县要求只需在四郎卫生院登记即可,无需在纸坊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办证;其次,按照现行省条例规定及再生育证在网上操作系统申请打印的要求,除了已提供的资料信息外,还应该提供夫妇双方及两个子女一起的合影二寸照片三张,薛某与前夫所生孩子的信息;第三,流浴村计生专干要复核审查后来办事处计生办修改完善全员人口库后才能受理,改库之事要村专干带上该夫妇的以上信息到计生办办理,完了之后街道办计生办才能受理办证。张某听完后当场拒绝提供薛某与前夫所生子女信息,他说当时薛某离婚时与前夫有矛盾,没法提供,计生办经办人为此做了耐心解释工作,同时电话联系村计生专干告知了该户的情况,村专干也说薛某与前妇所生子女信息不好提供。故而当时无法受理,未接收其所带资料的复印件。

在经办人员的协调督促下,2016年9月21日该村计生专干周某对全员库中该户信息进行了补充,9月23日经办人查看了全员库,结果内容仍不齐全,9月26日计生办经办人员主动现场协助村专干对该户全员信息再次完善,当天村计生专干周某带着张某夫妇的户口簿,结婚证,双方离婚协议书这些证件的复印件及合影照片,还是因缺薛某再婚前孩子的信息无法确认而无法办理。经办人又做了一些解释劝导工作。

2016年9月27日9点03分,张某网上投诉说洋县纸坊办塔浴村四组村民二胎准生证难办理,2016年9月30日上午,张某夫妇及村专干3人将薛某与前夫所生孩子的户口页复印件亲自交到了计生办,计生办经办人当场受理,因当时网登不上而未办结,10月8日国庆节一收假,经办人立即办结,发放了再生育证并交给了该户,张某表示满意,也未再来街道办事处。

以上回复仅代表相关部门的处理意见,如有疑问,请在原帖后面跟帖留言或继续在民生热线栏目发帖反映。

西部网

201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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