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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固县农业局给予回复,以下是回复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情况
经现场调查,原畜牧局家属楼坐落于县兽医站后院,始建于1983年,于2002年房改,8户拥有房屋100%产权,目前居住4户。家属楼为砖混结构,共2层2单元8套房,屋顶为木瓦结构,房屋吊顶因年久失修造成部分塌陷,房屋主体无变形开裂。家属楼所处位置地势低洼,且被东、南、西、北建筑包围。该家属楼8户多次到县农业局、县兽医站信访上访,要求对房屋进行改建。我局多次派相关人员到国土、住建、房管、财政等部门进行咨询,该8户虽然拥有房屋100%产权,但房屋用地所有权属县兽医站,属于国有土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11条、第12条等政策规定,土地必须走“招拍挂”等程序,将国有土地性质变更为商品住房用地后,方可进行拆旧新建。
二、所做工作
我局对8户信访上访问题高度重视,积极开展了相关工作。一是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分别于2015年11月16日、2016年1月8日、4月18日、8月26日,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成立了协调处理领导小组,专门负责此项工作。二是及时咨询了解相关政策。我局3次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及8住户代表到县住建局、县国土局、县房管局、县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科了解咨询有关政策。三是及时将信息反馈给8住户。我局及时于2016年1月8日、4月18日、8月26日将咨询了解的相关政策多次反馈给8住户,征得8户理解,同时对安全进行了告知,建议由8户搬离危房,自行对屋顶进行加固改造。因此不存在“城固县农业局不作为”的问题。
三、存在问题及建议
目前主要问题是土地政策瓶颈制约,原农牧局家属楼土地属国有性质,如果改建按照有关规定土地需走招牌挂程序,方可实施改建。目前8户继续上访信访,并上网发帖,其主要原因是8住户委托的开发商,为了减少开发成本,企图不通过土地招拍挂程序进行房屋改建,从而减少开发成本。
针对目前实际情况,我局正面面对,正积极探讨解决问题的途径,寻求解决问题的妥善办法。
一是建议在8户中确定1名代表,全权负责改建的各项工作。
二是8住户代表确定改建土地的“四界”,书面协议取得“四邻”签字认可;同时对房屋的改建,书面协议也要征得“四邻”的签字同意。
三是待书面协议经“四邻”签字同意后,由8住户代表提出改建书面申请,报县兽医站、农业局签字同意后,按有关程序办理。
以上回复仅代表相关部门的处理意见,如有疑问,请在原帖后面跟帖留言或继续在民生热线栏目发帖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