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汉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引发山体滑坡 存极大安全隐患

爱我陕西
2016-07-08 09:08
点击数:

我是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县汉山街道办事处石门村2组村民,由于宝汉高速公路建设过程中高边坡施工,导致山体大面积滑坡,高边坡下住有4户居民,目前30余口人随时面临滑坡泥石流的风险,人生财产安全随时受到严重威胁;

事发至今已近7个月,我们于去年春节前夕开始向南郑县汉山街道办事处及交通局、国土局等政府部门反映求助解决险情,并追究高速公路建设方的工程建设责任,但至今无人问津,相互踢皮球,南郑县国土部门和汉山街道办有重大谎报瞒报之嫌,(不知道是否存在利益输送问题)置基层人民利益于不顾,违背党的作风,不作为慢作为,欺上瞒下,至今滑坡闲情未解除,房屋已经出现局部裂缝。

希望领导为民做主,维护我们弱势群体的合法正当权益,协助追究宝汉高速中铁十八局汉川项目部4标段(黄家沟1号大桥至2号大桥之间)规划施工方相关责任,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在此衷心期盼省委省政府能够为我们处理好该问题,谢谢!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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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6-07-08 09:08
已转交 2016-07-08 09:08
已反馈 2016-07-28 11:44
已反馈 2016-07-28 11:44
您的留言相关部门已办结反馈,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
已反馈
南郑县交通局:该滑坡险情已基本消除
南郑区
2016-07-28 11:44

尊敬的网友“爱我陕西”:

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针对您反映的问题,南郑县交通运输局给予回复,以下是回复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情况:

2016年2月3日,县国土资源局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组接到关于此处发现山体裂缝的情况报告后,于当日上午10时40分会同相关单位进行了现场调查,该滑坡隐患位于汉山街道办石门村2组原610变电站斜后方,东径:106° 54? 30.5?,北纬:32° 57? 58.3?,高程582米,滑向西南方260°。滑坡体宽级50米,长约20米,厚约10米,属小型滑坡。该滑坡直接威胁下部居住的张永禄、张永禧、张永福、张永寿等4户人11间房屋(该4户平时只有张永福1人在家,其余住户只在过年时回家),及原610变电站(据当地群众介绍,该变电站目前仍在向汉山电视塔供电)。

二、具体措施

按照汉山街道办及当地群众要求,县国土资源局邀请了具有地质灾害勘察设计甲级资质的陕西核工业工程勘察院进行了现场踏勘,并出具了《关于南郑县汉山街道办石门村二组滑坡核查报告及费用估算》,对滑坡发生原因进行了定性,主要原因是:该滑坡隐患点是1992年发现的,滑坡体物质组成为残坡积层及强风化花岗岩,当时因其危险性小并未上报,近年来,坡体下方修建民房,开挖坡脚,形成陡坎,致使坡面土体在重力作用下产生蠕动变形,坡面出现裂缝,而滑坡区降雨相当丰富,雨水沿裂缝下渗,致使滑坡体抗剪强度降低,在应力失衡情形下直接导致了滑坡的形成。当地住户自行对滑落的土体进行了清理,并违规大量开挖外运,导致滑坡严重失稳,加之当时冰冻雨雪天气,加剧了坡体开裂产生了此次滑坡险情。报告还对治理措施提出了建议,建议首先清除滑坡体上的松散体,降低地形坡度,并在坡体中部留设一平台,平台宽度为2米。坡体后缘修建截水沟。

根据治理方案,汉山街道办邀请了施工队伍,于2016年3月11日开工,对该滑坡松散土进行了开挖,降低了地形坡度,加大了坡体与住户房屋距离,2016年4月26日已完工。目前坡体距住户房屋约20米,并在坡体中上部设置了两级平台,该滑坡险情已基本消除。

综上所述,南郑县汉山街道办事处石门村二组村民在网上留言反映的“由于宝汉高速公路建设过程中高边坡施工,导致山体大面积滑坡,至今无人问津”情况不实。

以上回复仅代表相关部门的处理意见,如有疑问,请在原帖后面跟帖留言或继续在民生热线栏目发帖反映。

西部网

2016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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