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城关镇太平村村主任贪污 套取国家项目资金

候凯
2016-07-04 09:33
点击数:

本人系蒲城县城关镇太平村村民,实名举报本村村主任褚永欣,贪污腐败,套取国家项目,在本村一组用废井套取水利部门机井一眼,让本村的两劳释放人员充当打手,并让其入党、村民警务室,教唆村霸殴打他人,至他人右腿多处骨折,套取国家农业大棚“菜篮子工程”资金. 村民多次向当地纪律、检查部门反映无果。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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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6-07-04 09:33
已转交 2017-02-07 17:56
已反馈 2017-02-07 17:57
已反馈 2017-02-07 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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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反馈
蒲城县城南新区纪检委:反映的问题与事实不符
蒲城县
2017-02-07 17:57

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针对您反映的问题,蒲城县城南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给予回复,以下是回复的主要内容:

接到贵单位转来关于太平村村民反映本村村主任褚永欣有关问题一事,城南高度重视,对所反映情况认真核实,现将所反映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反映人诉求

反映村主任褚永欣私自占有国家农村蔬菜大棚补贴,机井翻新恶意套取国家项目款等问题。

二、调查及调处情况

关于信访人反映村主任褚永欣,私自占有国家农村蔬菜大棚补贴一事。经查,2009年为鼓励农民新建大棚,设施局依据国家政策给新建日光温室经验收合格后,给予每亩补助2000元,却有其事,该补助资金由财政局通过信用联社直接兑付到农户粮食直补卡上。但反映材料中提到的利用职务之便套取国家资金(约十万元人民币)一事,反映人未提及具体细节,也未能提供出相关证据。我们通过调查了解,查阅账目,未收集到此方面证据,该问题反映失实。

关于信访人反映2014年该村废弃机井一事,经查,太平村一组村民王学民于2007年投资8万元在本组新打机井一眼(150米)(其中财政资金5万元,个人投资3万元),该机井产权为集体所有,由王学民优先承包。在使用三年期间,由于该机井含沙量太大,王学民又投资1万余元先后四次更换泵体,频繁的维修,致使该王无法正常经营。2010年,太平村主任褚永欣为了方便本村村民浇地,随与王学民协商以10800元作为补偿接管该机井经营权。褚永欣对该机井重新维修,由于含沙量过大,在使用期间,也先后换了三套泵体,加之,购置电缆,新建泵房、井台等,累计投资5万余元,因他个人能力有限,维修机井花费巨大。后来褚永欣了解国家政策,国家对维修废弃机井可以向国家申请补助,于是,在获得了蒲城县水利局核实后,最终合法获得国家废弃机井维修补助款4万元。该事实在相关部门备案,有据可查。目前,该机井虽含沙量减少,但含碱量较大,无法灌溉农田,几乎濒于报废。经城南新区纪委核实认为褚永欣并未弄虚作假,也未恶意套取国家资金一事,该补助严格依照国家政策和事实申请的,该问题反映失实。

关于信访人反映赵玉虎入党一事,经查赵玉虎是2009年自己申请入党并符合入党申请条件,顺利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入党时并未有任何犯罪情况。况且当时褚永欣非党员身份,按组织程序,褚永欣无权推荐。反映人反映的该问题与事实不符,反映失实。

关于信访人反映褚永欣指示赵玉虎殴打信访人侄子一事。该事件已交由蒲城县公安局重泉路派出所调查处理。经询问办案民警,由于在打架过程中,双方均有受伤,信访人侄子伤情较重,系膝盖处骨折。

三、处理意见

综上,1、反映人反映的问题与事实不符,未发现褚永欣违法、乱纪行为存在。2、至于打架一事,城南新区本着人道主义原则,已协调村上拿出25000余元用于信访人一方治疗费用,该问题现已得到妥善解决。

以上回复仅代表相关部门的处理意见,如有疑问,请在原帖后面跟帖留言或继续在民生热线栏目发帖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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