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富康,富博,康达,安达,宏运,五家出租公司由罗尤训任经理统一管理联合办公。从2011年起公司称县税务局文件规定,每车每年税款由2000元上调到3000元,我们提出异议,公司以统一上交为由拒绝出具任何有效票据和文件。只打白条。经我们多次查证每年每年上交不到1800元。公司以瞒报车数虚假申报税额,从中偷税漏税以达到敛财的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01条规定以构成偷税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靖边富康富博等五家出租公司偷税漏税 请严查处理
富喜宏
2016-06-24 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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