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中业建筑公司违法建厂房 使农田3年无法耕作

w.sh
2016-06-22 09:13
点击数:

2013年3月,宝鸡中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地址:陈仓区虢镇东门十字)第三项目部,没有办理土地用途转化手续。在陈仓区钓渭镇东阳村一组村民王岁劳承包的4亩河滩地里建厂房。进行固定资产建设。期间土地管理部门责令停工。该公司第三项目部没有停工仍然把厂房建起。从此这片种植粮食,疏菜,果园的河滩地被毁,村民意见一直很大。现在,我们报请土地管理机关立案查处,追究行为人的违法责任,同时责令其拆除非法建筑,对破坏土地进行复垦。恢复农业生产原貌。我们曾向陈仓区土地局反映,他们说钓渭镇已归属宝鸡市高新区管委会管理。但就我们所知这个镇目前受他们两家交插管理,许多分工我们根本闹不明白了。

宝鸡市陈仓区钓渭镇东阳一组部分知情群众

2016年6月13日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
·
·
已受理 2016-06-22 09:13
已转交 2016-06-22 09:13
已反馈 2016-07-18 16:16
已反馈 2016-07-18 16:16
您的留言相关部门已办结反馈,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
已反馈
宝鸡市:已下发土地违法案件处罚决定书
宝鸡市
2016-07-18 16:16

尊敬的网友“w.sh”:

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针对您反映的问题,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给予回复,以下是回复的主要内容:

经查,2012年底,岐山县新恒泰机械加工厂法人杨某为扩大生产规模,找到其舅父王某(王岁劳,钓渭镇东阳村一组村民),拟用其位于同浴河附近的3.5亩土地建工业厂房。2013年初,王某和杨某联系宝鸡中业建筑公司第三项目部负责人尚某(钓渭镇东阳村五组组长)为其建设厂房。厂房建成后,由于王某和杨某就工程权属未达成一致以及王某、杨某和尚某就工程款未达成协议从而引起纠纷。

2013年5月,高新国土分局在接到钓渭镇反映东阳村王某违法占地报告后,立即到钓渭镇东阳村现场核查。经核实,项目实际建设人为王某,并对王某下发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等待国土部门处理。王某在接到责令通知书后仍施工建设,高新国土分局依法对王某立案调查,并下发了土地违法案件处罚决定书。

目前,相关问题已通过法律途径正在解决。高新国土分局将及时通知当事人王某履行相关法律程序,并监督当事人履行法律法规。

以上回复仅代表相关部门的处理意见,如有疑问,请在原帖后面跟帖留言或继续在民生热线栏目发帖反映。

西部网

2016年7月18日

发表您的看法
网上昵称:
发言主题:
发言内容:
提交
跟帖留言

现在还没有评论!

更 多 0/0
我要留言
  • 密码登录
  • 验证码登录
  • 单位用户登录

登录

登录

注册账号

  • 新用户注册

注册

已有账号

根据《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留言须实名认证,本平台将严格保护用户隐私。
  • 找回密码

确认修改密码

返回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