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梁山镇荣国村村民”:
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针对您反映的问题,南郑县环境保护局给予回复,以下是回复的主要内容:
一、企业基本情况
信件中所述南郑县海棠磷肥厂为汉中海棠磷化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顾海堂。始建于1991年1月并于当年投产,原厂名南郑县凤凰磷肥厂,位于南郑县原郭滩乡政府以北的乡水泥预制厂院内,1995年因改扩建搬迁至汉黎公路南侧原郭滩乡政府西侧河滩地,更名为陕西省南郑县磷肥厂,建设年产8000吨磷矿粉和5000吨磷肥生产线,编制了迁址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1998年12月南郑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审批通过。2005年6月23日,更名为汉中海棠磷化有限公司。2010年7月6日南郑县发展计划局立项《关于汉中海棠磷化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磷肥生产线技改项目备案确认的通知》(南计工贸〔2010〕13号),2011年技改并于当年投产。
二、查处及整改情况
2016年5月14日12:19:34,梁山镇荣国村村民在西部网民生热线发表《汉中市南郑县一化肥厂污染环境污水直排汉江》引起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责成县环境监察大队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场检查该公司主要存在以下环境问题,一是废气污染防治设施不能有效收集处理生产废气。生产过程中混化车间磷矿粉加硫酸干燥时,有大量含氟废气产生,因风机功率小,废气不能全部收集,部分含氟废气外泄,散发出刺鼻的气味。在阴雨天,混化车间生产时大量含氟废气排放因气压低、扩散慢,造成周边空气中含氟废气浓度加大,剌鼻气味会加重。二是防尘抑尘措施不到位。颚式破碎机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粉尘,部分粉尘经自然沉降在厂区地面,磷矿石露天堆放,磷肥仓库四周未建设挡墙;三是厂区未建设雨水收集沉淀池,遇下雨天厂区地面浮尘、磷矿粉经雨水冲刷进入雨水沟,流入厂区东侧约300米外的一个鱼塘,易诱发环境污染投诉。
网友投诉该公司废气排放问题事实存在。生产过程中无废水排放,厂区四周除雨水排放口外未发现其他废水排放口,不存在“乌黑”状生产废水直排濂水河事实。根据现场检查和调查的情况,我局2016年5月18日向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限期整改存在的环境问题。
6月12日,我局对该公司环境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检查,该公司投入7万余元已基本落实整改要求。一是完善了废气污染防治设施 。将原有25米高烟囱加高至33米,新购置安装32KW抽风机,替换原来的18KW抽风机加大抽风引力,解决了废气低空排放和不能完全收集的问题;二是粉碎车间采用湿法粉碎,新建了一个1.5mx2mx1.5m 废水收集回用沉淀池,对除尘废水收集沉淀循环利用不外排;三是新建了物料堆场。物料场四周修建了挡墙,杜绝了物料抛洒造成厂区粉尘污染;四是厂区新建了一个3mx3mx2m雨水收集二级沉淀池,对初期雨水收集沉淀后排入附近鱼塘,解决了黑色雨水外排问题。
今后,我局将继续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督促企业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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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网
2016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