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O(∩_∩)O 朋”:
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西安市公安局给予回复,以下是回复的主要内容:
根据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
《陕西省公安厅关于认真做好〈居住证暂行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陕公治[2016]15号)要求,居住半年以上,是指在居住地居住并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2016年2月1日至2016年7月31日期间办理居住登记,且急需申领居住证的,经县级公安机关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不受居住半年以上限制。
您可根据以上规定,结合个人具体情况报请居住地公安分、县局户政大队审批办理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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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网
201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