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长武县昭仁镇七里村6组【原马场村1组】村民崔建平,从2000年承包邻村【吴家山村】河滩机动地4亩至2005年底,与我村河滩机动地相邻,承包费已交清,于2004年9月又续此4亩地承包期至2015年底。承包费与2004年9月13日已一次缴清【当时填定有合同】我村一组河滩地与吴家山村一组4亩河滩地相邻,都在亭口水库淹没区内。
亭口水库开始确定各村河滩地土地面积,赔赏地面附属物,吴家山村向水库办报与马场村河滩地相邻的4亩河滩地为6亩,多报2亩。因为我村河滩地总面积减少了近10亩,所以俩村之间为次2亩地发生纠纷。
此纠纷从2015年12月中旬由长武县昭仁镇政府处理,2016年2月5日处理结果【吴家山村与马场村一组相邻的河滩地为4亩,2亩地归属马场村一组】吴家山村不服处理结果,二次昭仁镇政府又召集俩村村干部,群众代表调解无结果。
此纠纷近3个月时间处理没有结果,又产生了新的问题,不知此纠纷何年何月才能解决?
不知那个部门能处理此纠纷,需要不需要向更高的政府机关反映。此纠纷还需3个月时间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