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县在违法建筑上搞美化 群众多次举报无果

老百姓
2016-02-27 10:48
点击数:

大荔县商贸大道北段私搭乱建现象严重,直接影响大荔县的整体形象,有关部门重视不起来,居然在违法建筑上搞美化工程,群众多次举报无果,部门间相互推诿,让百姓心寒,况且这条路还是2016年国际马拉松比赛线路,老百姓希望上级领导部门能下决心解决这一城市乱象,还百姓一个靓丽的商贸大道,为大荔县的城市建设宏伟蓝图再做努力,西长社区百姓期盼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
·
·
已受理 2016-02-27 10:48
已转交 2016-02-27 10:48
已反馈 2016-03-14 11:07
已反馈 2016-03-14 11:07
您的留言相关部门已办结反馈,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
已反馈
大荔县:墙体不属于违法建筑范围
大荔县
2016-03-14 11:07

尊敬的网友“老百姓”:

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针对您反映的问题,大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给予回复,以下是回复的主要内容:

2016年3月10日,我局接县政府转来西部网网上舆情调查函,网调字[2016]第03024号,内容为:网友反映“违法建筑上搞美化,群众多次举报无果”。我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网友所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现将具体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2008年我县实施商贸大道道路改造工程,需对西长村部分群众户进行拆迁,拆迁工作由城关镇具体负责实施。拆迁户在拆迁完毕后依据拆迁办出具的“使用权证明”,按照当时的红线退让,建设了简易房数间。

因该处简易房临路,不符合现在的建筑退让要求,所以部分群众反映其属“违法建筑”,要求拆除。

针对该遗留问题和此次拆迁情况,我局已于2015年10月29日,在回复县政府和信访办的《关于西长村张新民信访调查情况》中作出了详细的说明。墙体不属于违法建筑范围。

“在违法建筑上搞美化”问题,是县政府为提升县城整体形象的美化亮化工程,也是迎合本次在大荔县进行的2016年国际马拉松比赛赛事,是政府行为,也是民心工程,不能因该处简易建筑有争议而影响美化工程的实施。

以上回复仅代表相关部门的处理意见,如有疑问,请在原帖后面跟帖留言或继续在民生热线栏目发帖反映。

西部网

2016年3月14日

发表您的看法
网上昵称:
发言主题:
发言内容:
提交
跟帖留言

现在还没有评论!

更 多 0/0
  • 密码登录
  • 验证码登录
  • 单位用户登录

登录

登录

注册账号

  • 新用户注册

注册

已有账号

根据《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留言须实名认证,本平台将严格保护用户隐私。
  • 找回密码

确认修改密码

返回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