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汉台区铺镇磨桥村2组村民土地被非法没收

被非法剥夺土地的妇女
2015-10-17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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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刘军艳家住汉中市汉台区铺镇磨桥村2组。今年9月村组进行土地确权调整,村组非法没收村组分给我和女儿的承包田地。借口就是已婚女没资格在本村承包土地。

本人实际情况为02年结婚,当时男方为城市居民户口,身在广州,不能满足迁户要求,所以户口一直保留在村组,随后女儿的户口也与2004年随母亲落户在本村。当时女儿落户还被村组强迫要求缴纳2000元。到05年离婚,户口一直在本村。

现在村组非法没收我母女俩的承包田地。我们母女面临生活无着落。居住无定所的局面。我们多次找村组和铺镇镇政府多次,至今未得解决。经多方查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全文)》多项条款,我确实有资格得到村组的承包田地。但是村组罔顾国家法律不顾,一意孤行,强迫个人缴纳1万元才能分到土地,要求村组给予解释,村组干部根本不予解释。反应到铺镇镇镇长,光说不合理却不予以制止纠错。多次推诿,至今不予解决。

马上我们当地的秋季农作物都要安种完毕,可我还没有土地可以耕种。面对基层这种违反国家法律,非法剥夺农村妇女的野蛮行为,请市长给予关注 解决。。。急盼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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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5-10-17 09:39
已转交 2015-10-17 09:39
已反馈 2015-10-29 17:50
已反馈 2015-10-29 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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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按照人均6.3分土地承包给网友母女
汉中市
2015-10-29 17:50

尊敬的网友“被非法剥夺土地的妇女”:

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汉中市汉台区铺镇人民政府给予回复,以下是回复的主要内容:

铺镇磨桥村地处汉中城区以东,全村共有三个村民小组650人,耕地面积470亩。2014年10月以来,该村按照相关政策程序开展土地确权工作,村两委、各组组长及村民代表等召开会议10多次。网友反映的2组村民刘军艳属村上的出嫁女,2002年结婚后户籍一直在村上,没有迁走,婚后育有一女,2005年与丈夫离婚,女儿和刘军艳一起生活,现家中2口人。此类情况在村上约有20几个,村民对此有很大意见。经过征询村民意见以及召开村组会议等,村上作出“出嫁女的户籍应该随婚迁迁出,对未迁出户籍的不得在村上分配土地”的决议并执行,但是刘军艳一户对此决议不认可,导致舆情事件发生。

2015年10月20日,磨桥村两委及二组村民代表就土地问题与刘军艳进行协商,结论是:磨桥村二组按照人均6.3分的土地承包给刘军艳母女(单价是与村上其他承包户一样每亩每年280元)。目前,刘军艳已经交了3年的承包费,未有其他问题产生。

对以上回复如有疑问,可与西部网《民生热线》编辑部联系:029-85257538-103。如有其它问题请在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发帖留言反映。

西部网

201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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