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刘军艳家住汉中市汉台区铺镇磨桥村2组。今年9月村组进行土地确权调整,村组非法没收村组分给我和女儿的承包田地。借口就是已婚女没资格在本村承包土地。
本人实际情况为02年结婚,当时男方为城市居民户口,身在广州,不能满足迁户要求,所以户口一直保留在村组,随后女儿的户口也与2004年随母亲落户在本村。当时女儿落户还被村组强迫要求缴纳2000元。到05年离婚,户口一直在本村。
现在村组非法没收我母女俩的承包田地。我们母女面临生活无着落。居住无定所的局面。我们多次找村组和铺镇镇政府多次,至今未得解决。经多方查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全文)》多项条款,我确实有资格得到村组的承包田地。但是村组罔顾国家法律不顾,一意孤行,强迫个人缴纳1万元才能分到土地,要求村组给予解释,村组干部根本不予解释。反应到铺镇镇镇长,光说不合理却不予以制止纠错。多次推诿,至今不予解决。
马上我们当地的秋季农作物都要安种完毕,可我还没有土地可以耕种。面对基层这种违反国家法律,非法剥夺农村妇女的野蛮行为,请市长给予关注 解决。。。急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