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因身体不适在富县人民医院内科就诊,医生在开方时开出两张单子,指明另一张单子要在医院外面药店购买。而院外开具的这五盒“黄柏八味片”每盒35,总共175元,而医院内开具的其它三种药多盒也没这一种药贵。
无独有偶,我的亲戚在第二日去了和我同一个医生那里看的病,同样开具了医院外药店买药的单子,五盒总共也一百多元。我想请问,我们患的都是一些常见小病,一个二级甲等医院现有的医药资源难道治疗不了我的膀胱炎吗?
我亲戚的高血脂也开具外面药店的药,而且这些外面开具的药都很贵,这些小病富县人民医院都治疗不了吗?医生热衷开具院外取药单子是否合规,还请卫生部门给予合理的解释,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