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放假前夕,学校召开教工大会,公会宣布:
1、元旦前各位教师将工程尾款交付清就可以装修了,
2、学校其余小套房子卖给了工程施工方,
3、学校宿办楼楼层比图纸降低30厘米;
4、最终工程造价需要审计,最终要交款项待定;
学校督促我们交付尾款,否则不给房门钥匙.终于等到了自己的房子,所以我们就及时交付款项,立刻开始装修,住户之间相互协商,改线、改管道、铺地板、砸墙。马上装修完了,学校突然通知验收消防管道,我们傻眼了。管道都卸得卸,改的改,要么包饰了,现在要试水,要看管道?领导早干什么去了?
我们就有疑问了:1、这栋楼究竟验收了吗?安全吗?2、这栋房子属于我们吗?3、如果是公家财产为什么学校可以卖给工程施工方?4、工程私自改动图纸设计,将楼层降低、临时安装的消防管道影响了美观,为什么没给我们出钱的住户打招呼?请赵书记帮我们问问这个动不动就要开除我们的校长,最好他能在教职工大会上澄清这些不能问的问题。
谢谢,赵书记在百忙之中不要忘了自己的身体。